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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全力打造海洋与渔业发展新标杆

  当前,我国海洋事业迎来了大发展时期。“十三五”期间,国家将通过一系列措施努力实现经济富海、依法治海、生态管海、维权护海、能力强海。海洋强国战略为厦门市推动海洋与渔业事业跨越式发展提供了绝佳机会。


  2016年亮点


  日前,厦门召开2017年全市海洋与渔业工作会议,贯彻落实全国海洋工作会议、全国渔业渔政工作会议和全省海洋与渔业工作会议精神。2016年,厦门市围绕抓产业、铸链条、建平台、保生态、优服务,加快打造海洋经济千亿元产业链,组织实施“蓝色海湾”“生态岛礁”、红树林湿地修复等工程,有力有效防抗“莫兰蒂”台风,推进海洋与渔业综合管理创新升级,全市海洋与渔业保持平稳较快发展,各项工作继续在全国、全省保持领先,顺利实现了“十三五”良好开局。


  海洋经济强市建设取得新突破


  2016年,全市主要海洋产业实现总产值2073.49亿元,同比增长10.2%。全市实现主要海洋经济增加值543.30亿元,同比增长10.5%,高于全市国民经济增长速度2.6个百分点。获评全国海洋经济创新发展示范城市,成为8个国家海洋经济创新发展示范城市之一。海洋双创基地第一批创业创新团队和企业正式入驻。在全国率先开展了“智慧海洋”工程建设。


  渔业产业供给侧改革取得新进展


  渔业转型升级步伐加快,培育了安井、汇盛等一批龙头企业。创建了杂色鲍“东优1号”、大黄鱼“闽优1号”、坛紫菜“闽丰1号”等厦门水产种苗品牌,获农业部认证为国家级水产新品种。远洋渔业实现“走出去”,建立了印尼、缅甸、几内亚等8个境外远洋渔业基地。全国首届休闲渔业现场会在厦门召开,农业部邀请了全国沿海各省市相关部门到厦门进行交流学习。


  海洋国际合作交流取得新进展


  贯彻落实习总书记访美重要成果清单,与美国旧金山市签署合作备忘录,共同开展海洋垃圾防治。组织编制《中美海洋垃圾防治厦门—旧金山“姐妹城市”合作实施方案》,与美国旧金山市建立良好合作机制,实现双方人员互访。实质性推进“中国—东盟海洋合作中心”落户厦门,举行了国家海洋局与福建省政府共建中心签订仪式。成功举办2016厦门国际海洋周,吸引了来自38个国家以及12个国际组织的120多位外籍部、司局级官员等共2000多名代表参加论坛,社会各界人士超过10万人,国际性和影响力更加凸显。


  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新成效


  组织实施第一批“蓝色海湾”整治项目,开展厦门海沧湾岸线整治工程、下潭尾滨海湿地公园二期、海洋垃圾监测评估与防治等项目建设。国家级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扎实推进,建立了以市长为组长的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创建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推进入海流域和近岸海域水环境污染治理等工作。在全国率先开展厦门湾口海砂开采工程环保监理试点,建立了海洋环保监理制度。全面开展厦门海域清淤整治,累计完成清淤量1.68亿立方米,海堤开口、沙滩修复、红树林湿地重构等一批修复工程加速推进。


  海域综合管理得到新提升


  完成海洋空间规划“多规合一”,构建海洋与渔业规划“一张图”信息共享平台。强化用海服务,有力保障了大嶝新机场、轨道交通等一批重大项目的用海需求。强化海域权属管理,在全国沿海地区率先开展海域资源资产审计试点。开展海岛收储工作,编制厦门市无居民海岛收储制度。逐步建成面向公众开放的海岛公园,推动“串岛游”的谋划和实施。


  海洋综合管控取得新进展


  组织开展“海盾2016”等一系列整治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非法围填海、盗采海砂、越界捕捞和违法倾废等行为。海洋渔业防灾减灾工作有力有效,圆满完成“莫兰蒂”台风防御工作。


  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得到加强


  创新机关党建工作,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组织开展党员领导干部“四下基层”活动。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坚持“一岗双责”和党政同责的原则,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对照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逐条抓落实。


  2017年展望


  厦门因海立市、因海开放、因海发展,海洋是厦门市展现形象的重要窗口之一,海洋经济更是厦门市经济全面提速的重要引擎。今年将迎来党的十九大召开,厦门海洋与渔业部门将紧紧围绕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抓住国家实施海洋强国战略、构想“一带一路”等重大机遇,遵循“五大发展”理念,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坚持陆海统筹、依海兴市,科学开发利用海洋资源,拓展蓝色经济空间,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加强海洋合作交流,积极引导退海渔民转产转业,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五大发展”示范市起好步、开好局。力争2017年海洋经济增加值实现598亿元,比2016年增长10.2%以上,每平方公里海域创造海洋经济增加值超过1.5亿元,厦门湾局部海域水质得到较大提升,海洋与渔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进一步加强。


  一、狠抓全面从严治党,推动服务水平提升。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进一步强化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执行力,以党建工作为抓手,推动业务工作扎实开展。着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开展系列专项整治。加强党风廉洁建设,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规党纪,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和政治规矩,杜绝突出违纪违规问题的发生。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认真落实“两个责任”。继续弘扬在抗御超强台风中凝成的“厦门精神”,振奋精气神,提高执行力。


  二、狠抓创新驱动,推进海洋经济发展。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积极探索海洋与渔业发展的新路径。加快推动海洋经济有质量、有效益、可持续增长,做到调速不减势、量增质更优。加快推进海洋与渔业产业供给侧结构性调整,进一步延伸海洋产业链条,促进上、中、下游产业紧密衔接。围绕建设“十三五”海洋经济创新发展示范市,大力发展海洋生物医药、海洋工程装备等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发挥科技含量高、自主创新能力较强的企业优势,形成产业集群,培育一批具有国际国内竞争力的龙头企业。组织实施“智慧海洋”工程建设,争取成为国家“智慧海洋”工程项目示范,建立大数据海洋资源共享平台和决策模式。加大财政和金融扶持力度,用好“创投基金”和“助保贷”,扶持中小企业在厦门市扎根落地、发展壮大。抓好厦门南方海洋研究中心工作,启动中心研发基地建设,发挥南方海洋创业创新基地的作用,努力打造南方海洋科技孵化平台、科技成果对接平台、科技人才集聚平台,提升海洋科技成果转化、产业化能力。


  三、狠抓融入国家战略,推进对外合作交流。加快推进中国—东盟海洋合作中心建设,在海洋科技、海洋环境保护和防灾减灾、国际远洋渔业、海洋经贸等海洋领域开展多层次国际务实合作,致力于将中国—东盟海洋合作中心建设成为国际海洋事务沟通协商机构和合作交流平台。务实开展海洋合作,积极推进中美海洋垃圾防治合作,发挥“伙伴城市”效应,共同开展减少垃圾流入海洋方面的研究和示范。继续办好2017厦门国际海洋周,力争把海洋周打造成中国海洋领域大型活动的第一品牌。积极拓展国外远洋渔场,鼓励水产养殖产业“走出去”,推动厦门远洋渔业与东南亚国家的交流合作。


  四、狠抓产业融合发展,推进渔业转型升级。以保供增收、提质增效、安全可持续为目标,加快调整渔业经济结构,转变渔业发展方式,处理好环境保护和渔业产业发展的关系,促进渔业产业融合发展。稳妥发展休闲渔业,将其作为渔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领域,积极开展试点示范,大力发展休闲垂钓、水族观光、渔事体验、渔文化旅游等新型业态,创建休闲渔业品牌。适度发展远洋渔业,全面落实市政府加快远洋渔业发展8条措施,鼓励远洋渔获物进入厦门港口卸货,建立远洋渔船渔获物在厦卸货的补助机制。加强渔业基础设施建设,建设形成水产品交易集散地,以渔港建设带动渔村发展,建成集生产服务、流通加工、休闲旅游为一体的海港小镇。


  五、狠抓陆海统筹,推进海域环境提升。全面推进“蓝色海湾”综合整治工程、“生态岛礁”修复工程和滨海沙滩岸线修复,推动海洋公园内沙生植物园区项目建设。加强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的体制机制建设,包括海洋生态红线管控措施、滨海湿地保护与修复制度、海洋生态补偿制度,探索建立海洋环保监理制度。加强海洋污染防治,组织实施《厦门近岸海域水环境污染治理方案》,开展九龙江—厦门湾重点海湾污染物排海总量控制试点工作,加快开展截污和水体生态修复工作,改善溪流入海水质。开展海洋垃圾监测、评估与预警及示范应用工作,推动海上保洁范围不断扩大。加快开展海域清淤整治,继续抓好海峡论坛会址、翔安南区、高集海堤等片区海域清淤工作,协调推进翔安南区退养征拆。加快厦门珍稀海洋物种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规范化建设与管理,组织实施《全国中华白海豚保护行动计划2017年~2019年》和厦门保护区总体规划。持续实施增殖渔业,构建“区域特色鲜明、布局科学合理、管理规范有效、综合效益显著”的水生生物增殖放流体系,带动民间资本积极参与海域生物资源修复。


  六、狠抓服务保障,推进海洋综合管理。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简化优化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流程,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建立重点项目保障机制,深化海域论证和海洋环评改革,深入、靠前服务,保障翔安新机场、轨道交通等重大项目建设用海。要扎实开展海洋督察,加快建立海洋督察工作机制,对海岛使用、围填海、海洋资源保护等进行监督检查。坚持依法治海,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始终保持海上“打非治违”的高压态势,进一步加大涉渔“三无”船舶、“违规定置网”和餐饮船清理整治力度,开展打击越界捕捞、非法盗采海砂和红珊瑚等专项行动,维护海上安全生产秩序。


  七、狠抓民生福祉,推进共享发展。以民为本,研究出台渔民转产转业扶持政策,保障渔民生计。强化海洋防灾减灾应对,认真总结防御“莫兰蒂”台风经验,继续加强避风港灾后提升工作,提高渔船渔港安全保障能力。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要以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标准,坚持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全面强化水产品安全管理责任。要持续抓好渔业安全生产,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管行业必须要管安全、管业务必须要管安全、管生产必须要管安全”等原则,落实企业、船东、船长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责任和主管部门的行业监管责任。加强渔民安全教育培训,加大安全检查力度,保障全市全年海洋与渔业无重大事故发生。(特约记者 杨爱军 通讯员 陈建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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