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十五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规划》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四中全会部署,全面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重要论述,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坚持保护第一、合理利用和最小干预原则,加强统筹协调,深化改革创新,推动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和统一监管。
《规划》提出,到2030年,文化遗产资源全面摸清,监管体制基本理顺,法规制度更加健全,人才队伍持续壮大,保护督察有力有效,文化遗产大保护格局基本形成,文化遗产在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中的重要作用充分彰显。
《规划》明确,全面加强博物馆管理。鼓励利用具备条件的文物建筑、工业遗产开办博物馆。提升博物馆服务质效。提升博物馆公共文化服务水平,用好用足现有政策,加大有效供给,按规定给予经费支持,研究完善免费开放政策。鼓励博物馆结合实际开设城市历史与民俗专题展览,与非遗联动展陈。加强藏品资源共享和馆际交流,按规定开展文物出境展览和联合展览。
《规划》提出,加强历史文化名城、街区、村镇有效保护和活态传承。实施历史文化名城、街区、村镇保护提升工程。整体保护传统格局、空间肌理、历史风貌、街巷体系、建筑遗存、文化生态、景观环境,真实保存城乡历史文脉。加强保护利用机制创新和经验探索,促进历史文化街区内文物建筑和历史建筑的合理利用。推进传统村落特色保护区建设,发挥村规民约作用,因地制宜推动活化利用。
《规划》明确,扎实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健全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名录体系,加强代表性传承人梯队建设,提升代表性项目传承活力。保护非遗所依托的村落、街巷、戏台、祠堂、园林等文化空间。传承行政区划历史文化,保护地名文化遗产。探索非遗当代表达新方式、合理利用新形式,培育传承体验新场景。完善传承体验设施,支持合理利用文物建筑布局非遗传承展示空间。
《规划》提出,优化国家文化公园管理体制。强化国家文化公园内重要文化遗产地、文化生态系统的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完善建设管理体制,加强跨区域协调,统筹推进长城、大运河、长征、黄河、长江国家文化公园建设保护工作。实施国家文化公园挂牌保护。依托彰显中华文明突出特性的文化遗产资源,分批分类建立挂牌保护名录。在加强保护的前提下,配置必要的辅助设施,为教育、研究、旅游等提供支撑。
《规划》要求,提升文化遗产治理能力和水平。规范引导文化遗产合理适度利用,防止重用轻保、重旅轻文、过度商业开发。(记者 范朝慧)
转自:中国旅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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