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外汇管理局福建省分局披露,7月1日起,福建省跨境贸易高水平开放试点在福州、厦门、泉州3地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围至省内其他6个设区市,以加快构建“更加便利、更加开放、更加安全、更加智慧”的外汇管理体制。
跨境贸易高水平开放试点已在福州、厦门、泉州实施近2年,并取得积极成效。据披露,截至今年一季度末,福州、厦门、泉州参与试点银行共34家、优质企业1260家,累计办理试点业务49.7万笔、金额1032.5亿美元。
今年4月1日,《国家外汇管理局福建省分局关于推动跨境贸易高水平开放试点扩围提质的通知》发布,将跨境贸易高水平开放试点区域扩围至全省。同时,7月1日起,试点措施从原有的5项增至8项。试点扩围首日,宁德、莆田、漳州等扩围地区均落地首笔业务。
根据《通知》,福建省外贸企业跨境贸易结算不仅资金结算更高效,同时政策惠及主体更广泛,全省各地经审慎合规银行认定的优质企业均可享受;业务流程更便利,审慎合规银行可按照“展业原则”为优质企业办理经常项目外汇收支相关业务;授权银行在遵循展业原则基础上,对确有实需的企业可突破银企合作年限条件,及时纳入优质企业享受便利化相关政策,进一步为涉外经济高质量发展赋能增效。(记者 龚雯)
转自:央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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