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两地发布公租房新政


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   时间:2026-09-15





  近日,福州、宁德 发布公租房新政, 一起来看——


  福州


  日前,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公告,调整福州市中心四城区(鼓楼、台江、仓山、晋安)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收入条件等事项,并扩大优先配租范围。


  收入门槛放宽 更多家庭可申请


  根据统计部门提供的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数据,此次将公租房申请收入条件调整为“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63435元、单身家庭年收入低于63435元”。与2025年“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60758元、单身家庭年收入低于60758元”的标准相比,申请门槛进一步放宽,更多住房困难家庭有望纳入保障范围。


  据悉,符合收入条件且未租住公有住房的两类家庭可提出申请:一是主申请人具有四城区居民户籍,在四城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5平方米以下;二是主申请人虽非四城区户籍,但在四城区稳定就业且累计缴交社保满3年,取得四城区居住证(马尾区、长乐区户籍可视同居住证),本人及家庭成员在四城区无自有住房。


  此次调整的一大亮点是扩大优先配租范围。根据福州市现役军人父母养老服务试点工作意见,经市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认定的现役军人父母养老服务对象,纳入公租房实物配租优先保障范围。


  有这些情形不能申请公租房保障


  需要提醒的是,申请之日前3年内家庭成员有房产交易行为(含买卖、赠与、离婚析产等)的;申请家庭成员已享受过经济适用住房、限价房、集资房、解困房、房改房等政策性实物住房保障的;申请人与配偶已离异,但离异时间不足2年的;家庭成员自有车辆购车款(含税)达25万元以上(含)或购置车辆排量达2400ML以上(含)或涡轮增压车型排量2.0T(即2000ML)以上(含);自有车辆达两辆以上(含)的,不得申请公租房保障。


  集中对四城区四群体实行实物配租


  目前,福州市公租房实行实物配租和租赁补贴并举。集中对四城区户籍的以下几类群体实行实物配租:民政部门认定的各类“兜底保障”(含低保对象、低保边缘家庭以及困境儿童家庭等)住房救助对象、二级重度残疾人家庭、七十周岁以上老年人家庭,以及现役军人父母养老服务对象。其他保障对象实行租赁补贴。


  线上线下均可申请 切勿同时提出申请


  符合福州市四城区公租房申请条件且居住在四城区的家庭(含台港澳同胞),应确定一名年满18周岁,在本市四城区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主申请人提出申请。


  申请受理渠道分为线下和线上两个渠道,申请家庭可自行选择申请渠道,切勿在线上和线下同时提出申请。


  宁德


  日前,《宁德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印发。


  保障对象


  01 城镇低保家庭


  保障对象: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等困难群体。


  核心条件:持有本地户籍,无自有住房,且无机动车辆等大额资产。


  02 城镇低收入家庭


  保障对象:户籍满 1 年,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平均水平 55% 的家庭。


  核心条件:家庭收入低、资产总额少,且无自有住房或住房困难。


  03 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


  保障对象:户籍满 1 年,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平均水平 2 倍的家庭。


  核心条件:家庭资产低于 36 万元,无房或家庭人均住房面积<15㎡。


  04 新就业无房职工


  保障对象:毕业 5 年内,在宁德市区有稳定工作的新就业大中专毕业生。


  核心条件:已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并缴纳城镇职工社保满 1 年以上;家庭资产低于36万,无房或家庭人均住房面积<15㎡。


  05 外来务工人员


  保障对象:在宁德市区连续工作 3 年以上,非本地户籍的务工人员。


  核心条件:连续缴纳社保满 3 年,或缴纳住房公积金满 3 年及以上;家庭资产低于36万,无房或家庭人均住房面积<15㎡。


  06 在宁就业创业台胞


  保障对象:在宁德市区合法稳定就业或自主创业的台湾同胞。


  核心条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或在本市注册企业正常经营满6个月。


  优先对象与申请方式


  九类优先保障对象,体现社会公平与关怀


  1.省级以上劳模、见义勇为表彰及特殊贡献奖获得者


  2.残疾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重点优抚对象、城市低保及低保边缘家庭


  3.转业军人


  4.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直系亲属


  5.经认定的高层次引进人才


  6.连续工龄满 5 年的公交司机、一线环卫工人


  7.边远乡村连续工作满 10 年的医疗卫生人员与教师


  8.无偿献血奉献奖金奖、造血干细胞捐献者


  9.生育三孩家庭、计划生育特殊家庭


  线上办理:通过 “公租房” APP、“闽政通” APP 或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即可申请。足不出户提交材料,实时查询审核进度,享受 “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的便利。


  线下办理:前往社区服务中心便民窗口,工作人员提供一对一指导与协助填报。针对老年人等特殊群体,提供优先办理、材料预审等暖心服务,确保申请无忧。


  配租与轮候


  配租原则:实行 “随时申请、定期审核、及时配租” 模式,结合房源腾退情况动态组织。对优抚对象、残疾人等九类群体给予优先配租保障。 审核通过后以公开摇号等方式确定轮候顺序,轮候期原则上不超过 5 年。轮候期间符合条件的家庭,可申请租赁补贴。


  合同管理:统一使用省级示范合同文本,单次租赁期限不超过 3 年。合同期满前 3 个月,运营单位将通知承租对象提出续租申请,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办理续租手续。


  调换与互换


  01 适用情形


  家庭人口变动:因生育多孩需增加居住面积,或因离异、共居人离世需调减面积。


  生活便利需求:因就业通勤、医疗就诊、子女就学等原因,需就近居住保障。


  02 申请条件


  无欠缴租金、物业费、水电费等费用


  房屋及附属设施完好,无人为损坏


  无转租、转借、空置等违规记录


  原租赁合同剩余期限需大于 6 个月


  03 办理流程


  1.提交申请:向房源属地住建部门(住房保障部门)提交书面申请


  2.审核公示:5 个工作日审核 + 7 天公示


  3.签订合同:审核通过后签订新租赁合同


  4.腾退移交:重新签订合同后 10 个工作日内完成原房屋腾退


  租金与收缴


  租金原则上不超过同地段住房市场租金的70%,每3年评估调整一次;严格实行 “收支两条线” 管理,租金全额缴入国库,确保专款专用。


  低保家庭、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等困难群体可申请租金减免优惠,切实减轻低收入群体住房负担。


  全面推进租金 “网上办、掌上办”,支持直缴或汇缴,打通服务群众的 “最后一公里”。


  使用管理与退出


  引入人脸识别门禁系统,实现 “技防 + 人防” 双重监管,筑牢公租房管理防线。


  日常管理规范:明确所有权人及运营单位的维护职责,严禁改变公租房的保障性住房性质与用途,保障房源公共属性。


  智能科技赋能:推广安装人脸识别门禁系统,结合线上巡查打卡制度,动态掌握租住动态,有效防范转租转借。


  违规行为处置:严禁闲置、转租、转借及擅自装修改造。对违规行为依规严肃处理,确保房源公平分配。


  主要创新点


  保障范围更广:首次将在宁德就业创业台胞纳入保障体系,体现 “同等对待”;首次将在宁缴交一定年限公积金的申请对象,纳入外来务工人员保障范畴,扩大政策受益覆盖面。


  优先对象更细:明确九类优先保障对象,重点新增三孩家庭、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直系遗属等群体,体现社会公平与政策温情。


  申请方式更便捷:推行 “线上 + 线下” 融合办理,群众可通过手机 APP、政务服务网或社区窗口多渠道申请,实现 “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调换互换更灵活:建立调换互换机制,可因家庭人口变化、就业就医居住需求等合理需求,申请调换房屋,适配家庭动态居住需求。


  监管手段更智能:推广人脸识别门禁智能系统,以 “技防” 替代传统、精细化长效监管,提升公租房管理效率与安全性,实现智能化、精细化智慧监管。


  转自:福建日报

  【版权及免责声明】凡本网所属版权作品,转载时须获得授权并注明来源“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违者本网将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力。凡转载文章及企业宣传资讯,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网观点和立场。版权事宜请联系:010-65363056。

延伸阅读



版权所有: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京ICP备11041399号-2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59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