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一年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812.8万元


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   时间:2026-03-17





  消费环境关系千家万户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之一。过去一年,黑龙江省市场监管部门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场监管总局决策部署,在优化消费环境、提振消费信心、保障群众利益等方面成效显著。


  消费环境建设更加优化。加强工作统筹,实施优化消费环境三年行动,在全国首批开展优化消费环境试点,打造消费纠纷多元化解黑河样板,试点经验已在全省复制推广。加强联动协作,制定黑龙江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联席会议会商和信息共享细则,联合多部门建立消费民事公益诉讼协作机制。加强边境口岸地区消费环境建设,黑河、抚远、绥芬河等边境口岸分别与俄罗斯相关部门建立跨境消费维权合作机制。


  维权处置效能更加高效。强化源头预防,在线消费纠纷解决(ODR)机制运行质效稳步提升,ODR企业增至4·44万家,同比增长31.49%,和解成功率上升至92.46%。保障消费者知情权,消费投诉信息公示率上升至99.4%。强化纠纷调处,2025年,全省共接收投诉18.2万件,通过行政调解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812.8万元。织密基层维权网络,消费维权服务站增至5983家,同比增长6.72%。


  消协组织作用更加凸显。紧盯社会关切,开展羽绒服填充物气味、防晒面罩等比较试验以及全季旅游专项体察,为消费者科学选购提供权威依据。着眼为民服务,组织黑龙江省“3·15”主题金秋购物节公益活动,全省参与活动的1080家企业总销售额突破12.03亿元,惠及消费者超1142万人次。加强组织建设,坚实消协组织履行公益职能的组织保障,黑龙江省相关做法在中消协关于加强消费者协会建设提升投诉处理效能会议上作经验交流。


  多元社会共治更加有力。发挥社会组织作用,组织20家行业协会商会联合发布放心消费承诺倡议,联合有关行业协会推广家政服务、婚宴服务等合同示范文本普及应用,推动行业诚信经营和服务品质升级。加强合规经营引导,全省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同比增长30.31%,牡丹江市、七台河市出台异地异店无理由退换货工作指引,大庆市推行“全城通退”服务机制,切实保障消费者“后悔权”。加强消费宣传教育,组织“优化消费环境月”活动,全方位宣传消费维权法律法规,增强消费者主体意识,鼓励其通过消费维权行使社会监督权利。


  2026年,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将树立和践行为民造福是最大政绩的正确政绩观,围绕中消协“提升消费品质”消费维权年主题,集束运用职能优势,着力深化“大消保”格局,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聚焦质量技术支撑,强化消费市场供给。围绕黑龙江省重点产业链、新兴产业集群发展需求,针对新型消费、绿色消费等领域,引导企业加强产品创新、服务升级和质量管控,促进供给结构优化升级,实现供需动态平衡。聚焦监管治理效能,强化消费市场秩序。优化监管层级,灵活行使计量、标准、价格、广告、反不正当竞争等职能,多措并举构建“职能协同、工具适配、手段联动”的监管闭环,以集成化监管效能激活市场发展内生动力。聚焦消费纠纷减量,强化消费维权能力。把源头减量作为检验工作成效的最终标准,进一步畅通诉求渠道,推进消费纠纷多元化解体系建设,引导经营者先行和解,把更多消费纠纷化解在源头、消灭在萌芽。聚焦消费环境优化,创建社会共治品牌。实施优化消费环境三年行动,支持消协组织建设,构建政府监管、企业自律、社会监督、公众参与的多元共治格局,努力营造敢于消费、愿意消费、安全消费的优质消费环境。


  消费者权益保护是民心工程、民生工程,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植根于每一天衣食住行的放心消费。在此,诚邀社会各界、各媒体积极参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共建共治,有力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聚力护航“十五五”开好局、起好步,为提升消费品质、优化消费环境、提振消费信心作出更大贡献。


  黑龙江省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安虎贲,在回答记者“关于围绕提升消费品质方面,黑龙江将采取哪些有效的举措?”时说,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十五五”规划的建议要求我们要大力提振消费,提升消费品质,能够使供给更契合人民群众对高品质生活的需要,扩大消费规模。黑龙江将提高政治站位,立足市场监管部门职能,以消费环境“优化”行动为抓手,从“强供给、强秩序、强维权、创品牌”四个方面聚焦发力。


  强化消费供给品质。加强标准引领,大力实施现代农业品牌标准提升、冰雪产业标准提质、战略性新兴产业标准筑基等工程,健全消费品和服务消费标准体系,推进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建设。科学布局建设质量基础设施,开展公共服务质量监测,加强服务消费品牌宣传推介,实施认证认可检验检测提振消费计划。加强产品质量安全源头治理,防范化解安全隐患。


  强化消费市场秩序。聚焦食品安全、产品质量、民生计量、商标专利等领域突出问题,综合运用执法办案、信用惩戒、行刑衔接等手段,严厉打击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强化旅游、家政、健身等民生领域合同格式条款审查,制修订重点监管领域合同示范文本,推动建立格式条款公示制度。推进全省电子计价秤智慧计量监管平台建设。


  强化消费维权效能。畅通12315投诉举报渠道,组织开展12315消费投诉回访,规范消费维权服务站建设。推进消费纠纷多元化解,鼓励更多经营者成为ODR(在线消费纠纷解决)企业,在线解决消费者诉求,促进消费纠纷源头减量。健全消费者权益司法救济制度,支持消费者集体诉讼、消费民事公益诉讼实践,推动消费民事公益诉讼与私益诉讼的有效衔接。


  创建消费环境共治品牌。健全配套机制,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推动《黑龙江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修订。坚持消费者优先导向,健全失信联合惩戒机制,综合运用消费调查、消费体察、消费评议等工具,引导行业协会商会强化行业自律。加强对放心消费主体的宣传推介,鼓励经营者作出放心消费承诺,引导经营者从“被动治理”到“主动合规”,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将始终把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放在首位,以更实举措打造优质、公平、有序、安心的消费环境,持续提升消费品质,以高质量市场监管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在消费领域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转自:央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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