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六项措施全面加强矿产资源管理


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   时间:2021-02-25





  针对矿产资源管理工作存在的不足及风险点,内蒙古制定六项措施全面加强矿产资源管理工作。


  一是科学编制自治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对自治区内各类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作出全面部署,着力协调解决资源保障、保护、开发利用等重大问题,明确布局安排和准入要求,作为依法审批和监督管理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活动的重要依据。


  二是规范矿业权登记,精简申请资料。严格按照《关于印发<矿产资源勘查登记管理规定><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受理审查矿业权登记,公开发布文件解读,全面更新并公开办事指南。


  三是加强信息共享,加快全区矿产资源综合管理数据库建设。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矿产资源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建立自然资源、能源、生态环境、市场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应急管理、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改革等部门涉矿信息,通过资源整合、互联互通、数据共享,形成联动更新的全区矿产资源综合管理数据库。


  四是协同推进矿业权流转进场交易。进一步公开矿业权登记信息,配合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服务中心协同推进矿业权出让网上交易工作,为矿业权流转进场交易提供更便捷的平台。


  五是全面实施矿业权市场出让,严格限制协议出让。严格执行《关于推进矿业权出让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除国家规定的协议出让等特殊情形外,其他矿业权一律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公开竞争出让。


  六是持续依法规范行政许可,严格限制自由裁量权。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等行政许可法律法规规定行使行政权力,主动公开行政许可流程及批准条件,接受社会监督。(信息来源: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转自: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网站

  【版权及免责声明】凡本网所属版权作品,转载时须获得授权并注明来源“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违者本网将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力。凡转载文章及企业宣传资讯,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网观点和立场。版权事宜请联系:010-65363056。

延伸阅读

  • 内蒙古确定“十三五”时期开发区主要发展目标

    内蒙古确定“十三五”时期开发区主要发展目标

     日前,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发布了《内蒙古自治区“十三五”开发区发展规划》,围绕进一步加快开发区产业转型升级,进一步发挥开发区的窗口、示范、辐射和带动作用等方面,明晰了“十三五”时期我区开发区主要发展目标。
    2017-03-21
  • 前两个月内蒙古对“一带一路”国家出口额增长37.1%

    据呼和浩特海关统计,今年前两个月自治区对“一带一路”国家进出口额达89 9亿元,增长37 1%。前两个月,自治区对“一带一路”国家贸易中,蒙古国和俄罗斯为主要贸易国别
    2017-03-21
  • 前二月内蒙古进出口平稳运行

    1~2月内蒙古自治区主要进出口商品呈现量价齐升态势。进口方面,原油、煤炭、铁矿砂、钾肥、锯材、木浆等大宗商品进口量价齐升
    2017-03-27
  • 呼伦贝尔中俄蒙合作先导区获自治区5大类21项支持政策

    从呼伦贝尔中俄蒙合作先导区政策机遇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日前,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支持呼伦贝尔中俄蒙合作先导区建设的若干意见》。该《意见》明确了支持呼伦贝尔中俄蒙合作先导区的若干政策举措,
    2017-04-10


版权所有: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京ICP备11041399号-2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59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