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乌兰察布多措并举兜牢民生保障底线


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   时间:2023-10-30





  一、开展全民参保计划养老保险扩面专项工作


  据自治区人社厅《关于继续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养老保险扩面专项行动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乌兰察布市实际情况连续制定了详细的养老保险扩面工作专项计划,下发了《关于开展养老保险扩面难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乌人社办发〔2023〕142号)、《关于加大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扩面工作的通知》(乌人社办发〔2023〕197号)、《关于2023年乌兰察布市社会保险覆盖面计划重新分解任务的通知》(乌社险函字〔2023〕15号)等文件,并与各旗县社保执行主任签订《全民参保计划和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专项整治行动责任状》,实行月调度制度,紧盯进展情况,对进度缓慢的旗县下督办函。


  建立部门联动机制,联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深入企业督促企业为劳动者依法缴纳养老保险。并通过网络、微信、公众号、新媒体、宣传册、办事大厅滚动幕和深入企业社区乡镇等方式加强宣传,引导未参保的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新业态从业人员、进城务工农牧民积极参保,推进法定人口参加养老保险的全覆盖。


  1.基本养老保险:截至9月末,全市参加基本养老保险166.68万人,完成自治区下达任务(169万人)的98.63%。


  2.工伤保险。截至9月末,参加工伤保险19.08万人,完成自治区预下年度计划(18.80万人)的101.49%。新开工工程项目工伤保险参保率100%。


  二、做好各项基金征缴工作


  采取强化核定征缴手段确保养老保险费及时足额征收到位,使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征收进行平稳。截至9月末,全市征缴养老保险费26.15亿元,其中,征缴企业职工养老保费12.19亿元,城乡居民养老保费2.36亿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费11.60亿元。工伤保险征缴保费5266.91万元。


  三、确保各项社保待遇按时足额发放


  待遇发放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是民生工作,更是民生工程。截至9月末,为73.3万名各类退休人员支付待遇91.08亿元,其中企业养老待遇支付55.51亿元,机关事业单位支付28.18亿元,城乡居民待遇支付7.39亿元。工伤保险支付6546.10万元。


  四、强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


  强化预算管理,进一步按自治区要求完善基金预算编制办法,做好社会保险基金运行分析,实行月调度,季分析,及时掌握各地预算执行情况,提高预算执行力。完善基金预警机制,压实各级政府责任,优化企业养老保险支出计划申报流程,提高用款计划精准度。


  做好财务核算,按自治区要求已用社会保险财务业务一体化,实现社会保险费及时全额入账,提高财务核算的准确性。


  五、全面提升社保经办风险防控能力


  按照自治区社保中心和市人社局工作安排,印发了《乌兰察布市社保经办机构岗位权限管理自查方案》、《乌兰察布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岗位权限管理办法》、《乌兰察布市关于点击违规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行为暨追缴多领冒领重复领取社会保险待遇有关事项的通告》,开展了《社会保险基金安全警示教育月》活动,督导各经办机构进一步完善政策、经办、信息、监督“四位一体”风险防控体系,强化“人防、制防、技防、群防”四防协同,落实不相容岗位分离原则,认真梳理岗位权限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严格落实“三个全面取消”要求,取消了手工办理、线下办理和现金支付等业务办理,规范了业务经办;加强与民政、卫健等部门的信息比对,及时停发丧失待遇领取资格人员待遇,鼓励社会各界参与监督,加强“群防”机制,确保社保基金安全完整。截至9月末,共核查疑点数据近6万条,确认2462人违规领取养老保险待遇1292.10万元,共追缴违规领取养老保险待遇2528人1363.53万元(含2022年确认违规115人95.19万元)。


  转自:内蒙古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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