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日,记者从四川省科技厅获悉,该厅日前联合多部门印发《四川省职务科技成果单列管理操作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操作指引》),聚焦职务科技成果“不敢转”“不愿转”问题,进一步为科研单位和科研人员松绑减负。
近年来,四川省坚持科技创新与制度创新“双轮驱动”,在全国率先探索开展职务科技成果权属混合所有制改革,着力破解科技和产业“两张皮”难题。2024年9月,四川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提出全面推行职务科技成果资产单列管理。为贯彻落实四川省委关于职务科技成果权属改革部署要求,建立健全职务科技成果区别于一般国有资产的管理制度,四川省科技厅牵头起草形成了《操作指引》。
《操作指引》明确,职务科技成果在资产确认前实行台账登记管理,定期进行成果筛查评估、登记管理、转化服务等;职务科技成果形成无形资产的,在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中通过单独标识进行管理,其登记、下账等操作由单位自主进行,不再经财政部门、机关事务管理部门、主管部门等审批;科研单位享有职务科技成果管理自主权,不审批、不备案,职务科技成果以作价投资形成的国有股权不纳入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范围,转化收入留归本单位。
据悉,《操作指引》自2025年1月23日起施行,有效期两年。(刘侠 记者 滕继濮)
转自:科技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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