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多措并举推进“特”“优”农业高质量发展


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   时间:2025-11-20





  “十四五”以来,山西省多措并举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不断完善,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总体向好,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合格率连续保持在98%以上,未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为推进全省“特”“优”农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支撑。


  一是标准体系日趋完善。山西省着力构建“制标—贯标—用标”全链条体系,推动农业生产从“有标准”向“懂标准、用标准”跨越。标准供给量质双升,现行有效地方标准600余项,基本覆盖全省主要食用农产品种类;“十四五”期间制修订地方标准435项,针对性填补了省内空白。标准落地精准有力,2022—2025年,山西省共计发布主推标准160项,推动“玉米全程机械化”“旱地番茄栽培”等关键技术在全省开展标准化生产,经验做法在全国推广。标准实施评估持续优化,对438项农业地方标准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建立有机旱作农业领域“标准实施效果跟踪机制”,对小麦、玉米等作物标准开展年度评估,确保技术参数与生产实际匹配。技术保障有力有效,成立山西省农业农村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等,为标准的制定和实施提供了技术保障。


  二是风险监测全面开展。监测效能明显提升,山西省年度风险监测样本量连续3年递增,截至目前,山西省定量监测累计完成26.82万批次,超额完成“十四五”期间农产品定量检测任务。持续扩大监测范围,将“菜篮子”产品和大宗鲜活食用农产品全部纳入监测范围,基本实现有计划、大范围、多品类质量安全检验检测,风险发现和预警能力显著增强。监测体系逐步完善,截至今年5月,全省92家县级农产品检测机构通过“双认证”,通过率达88.5%,较2022年增加78个百分点,以省级质检中心为龙头、市级质检中心为骨干、县级质检站为基础的农产品检验检测体系基本形成,检测能力稳步提升。


  三是“合格证+追溯”模式全域推广。全面强化追溯管理,全省范围开展摸底登记,建立县级生产经营主体名录库,将规模生产主体、绿色有机食品、地理标志产品全部纳入追溯管理,截至2024年底,全省共有7666个主体注册国家平台,实现2123个绿色食品、108个有机农产品、176个地理标志农产品追溯全覆盖。深入推进“合格证+追溯”融合与执法,山西省农业农村厅联合山西省市场监管局推动合格证进食堂、进商超、进市场,实现合格证服务平台与省级追溯平台融合。积极有力推进“三码联通”,山西省农业农村厅联合山西省市场监管局印发食用农产品“三码联通”工作方案,将鸡蛋、淡水鱼等22类重点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产品追溯信息与农批市场快检信息进行系统关联,整合至农批市场“一户一码”管理体系,构建从生产到流通的质量安全闭环管理机制。


  四是执法监管全领域突破。完成《山西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修订,为监管提供更严密的法治保障。构建“专项整治+重点管控”监管体系,山西省农业农村厅联合山西省市场监管局等6部门开展“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共查处行政执法案件1169个,移送司法机关案件11个,公布27起典型案例。深化攻坚治理,豇豆部省抽检合格率达100%,扩大治理范围,选定大口黑鲈、豇豆、芹菜等7个品种作为整治重点,明确生产源头治理、市场联合监管实施路径,建立治理台账,实施“日常巡查+速测把关+定量检测”全流程管控,实现“从田间到餐桌”的精准防控。


  五是基层监管能力建设不断加强。持续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活动,新绛县、太谷区等11个县(市、区)被农业农村部授予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称号,40个县(市、区)命名为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有力推动了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启动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充实基层监管力量,构建“区域定格、网格定人、人员定责”管理模式,98%的乡镇配备了监管员,96%的村设置了村级协管员,建立了“定格、定人、定责”的监管机制。


  展望“十五五”,山西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将坚定落实山西省委、省政府农业“特”“优”战略,持续加大监管投入,扎实推进农业生产标准化建设,完善抽查检查与行政执法、刑事司法的衔接机制,夯实基层治理基础,压实主体责任,全面提升源头治理水平,推动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迈上新台阶。(记者 彭宗璐)


  转自:中国食品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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