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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出台推进科技金融融合新政

  日前,福建省科技厅、财政厅、金融办、发改委等部门和单位联合发文《关于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的实施意见》,鼓励银行对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放贷,加大设立创投机构力度和加强对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的投资引导,鼓励企业进入证券和债券市场直接融资,推动科技保险、科技担保、科技金融结合试验区等创新工作,完善科技和金融结合公共服务体系,加强科技金融结合的组织和资金保障,全面促进福建省科技和金融结合工作。


  据了解,此次出台的意见主要内容包括:加大对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支持银行建设一批科技支行,对科技支行实行专门的信贷管理与考核机制;在科技、财政资源上给予科技支行倾斜支持,鼓励科技支行加大对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


  积极培育和发展创业投资。积极推动福建省创业投资企业争取国家支持,各设区市、以及有条件的高新区、孵化器、众创空间,可设立以支持初创期科技型中小微企业为主的创业投资机构。加大创业投资引导力度;充分发挥省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的作用,加大对新兴产业项目的投入和对初创期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投资力度。


  充分利用资本市场扩大直接融资规模。推动各地建立科技型企业上市后备资源库,加强对科技型企业的上市辅导;积极推动科技型企业发行债券充分发挥福建地方股权交易市场的资本配置功能。


  推动科技金融服务创新。探索将高新技术企业小额贷款保证保险、专利权质押贷款保证保险列入福建省小微企业贷款保证保险试点。支持科技担保业务发展。


  完善科技和金融结合公共服务体系。促进信息资源互通共享;建设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的中介服务体系;加强科技金融信用体系建设。


  为加强科技和金融结合,该意见还提出科技部门会同财政、发改、经信、国资、人行、银监、证监、保监以及金融办等部门建立协同工作机制;强化财政政策对科技和金融结合的支持。综合运用无偿资助、偿还性资助、创业投资引导、风险补偿、贷款贴息、续贷垫资、保费补贴、专利权质押补贴等多种方式,引导和带动金融机构资金和社会资金参与科技创新活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提高政府资金使用效益和效率。


  据福建省科技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最近几年,福建省在开展科技金融结合,包括科技与银行、创投和保险等结合方面做了不少工作。如在各区市都支持设立了1家科技支行,已累计为全省100多家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货款10.8亿元,组织筹建2支科技创投基金,对高新技术企业产品研发责任保险8个科技保险险种给予保费补助,累计发放科技保险补贴近1200万元。(实习记者 姚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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