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烟草市场经营秩序,保障广大零售户合法权益与消费者切身利益,硚口烟草汉正管理所结合多起典型违规案例,开展合规经营宣传警示活动,以真实案例为镜,引导零售户严守法律法规红线,筑牢合规经营根基。
有证不代表“任性” 异地进货触红线
“以为有了许可证就能随便进货销售,没想到踩了违规的坑。”零售户黄某对此懊悔不已。黄某刚刚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为图一时便利从非烟草专卖渠道购进某些畅销品牌卷烟销售,被执法部门当场查获。最终,黄某被依法没收违法所得,并按进货总额6%处以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取得零售许可证的经营主体,必须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并接受监管。非正规渠道进货不仅本身违规,还可能伴随无准运证运输等衍生违法风险,若一年内因烟草违法经营被处罚两次以上,还可能被暂停业务、整顿甚至取消经营资格。汉正管理所在此提醒广大零售户,许可证是合法经营的“通行证”,而非“豁免权”,务必坚守正规进货渠道。
“非卖品”“内供烟” 禁售红线碰不得
“说是烟草内部品吸款,真品无风险还利润高,现在才知道都是骗人的。”零售户崔某因销售印有“非卖品”字样的卷烟,不仅涉案卷烟被没收销毁,还被依法没收违法所得。执法人员核查确认,该批所谓“内部品吸款”实为假冒伪劣卷烟。
“非卖品”“内供烟”“特供烟”等特殊标识卷烟,仅限行业内部品吸、测评等特定用途,严禁流入市场销售,无论是真品非卖品还是假冒“内部烟”,均属于禁售范畴。根据相关法规,销售此类非法生产的烟草专卖品,将被责令停止销售,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销售总额20%以上50%以下罚款,涉案卷烟予以公开销毁。汉正管理所呼吁零售户,坚决拒收此类可疑货源,发现相关线索及时举报,避免因违规收售蒙受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办证期间先售烟 两次被罚失资格
“想着申请已经提交了,提前卖几天没事,差点彻底没法做烟草生意。”新开烟酒零售店的袁某,在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尚未核发期间擅自开展卷烟经营,被执法人员及时查处。执法人员现场开展法规宣传,告知其一年内无证经营烟草专卖品业务被处罚两次以上的,三年内将不予核发许可证。
依法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是开展卷烟零售业务的法定前提,即便已提交办证申请,未领证前经营仍属于无证经营。根据规定,无证经营将被责令停止经营,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经营总额20%以上50%以下罚款。庆幸的是,袁某及时整改并遵守法规,后续顺利取得了零售许可证。汉正管理所在此提醒,无证经营的后果远比想象中严重,两次违规将导致三年内无法申领许可证,彻底丧失烟草零售资格,务必等到办证流程全部完成后,再合法开展经营。
合规是经营的生命线,烟草专卖法律法规是保障烟草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的重要基石。下一步,汉正管理所将持续加强市场监管与法规宣传力度,为零售户提供合规指导与支持。也希望广大零售户以典型案例为戒,主动学习烟草专卖法律法规,自觉做到合法进货、规范经营,共同营造公平公正、安全有序的烟草市场环境。(张育硕)
转自: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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