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切实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筑牢青少年健康成长的 "防护墙",近日,蕲春县烟草专卖局城区管理所组织专卖执法人员在辖区范围内集中开展禁止向未成年人售烟法律法规宣传活动。本次宣传覆盖片区内持证零售户及无证经营户,旨在进一步强化经营者法治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营造全社会共同保护未成年人的良好氛围。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部署
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蕲春县烟草专卖局城区管理所始终将禁止向未成年人售烟工作作为市场监管的重点任务常抓不懈。针对辖区内烟草零售点分布广、经营主体多元、部分经营者法治意识淡薄等实际情况,蕲春县烟草专卖局城区管理所提前谋划、统筹安排,由副所长带队,主动对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建立联合宣传工作机制。
二、全面覆盖,分类开展宣传
本次宣传活动坚持“送法上门、普法入户”的原则,对片区内烟草制品经营场所进行拉网式走访宣传,重点覆盖学校周边、居民小区、商业街区等区域。
针对持证零售户,宣传人员重点讲解《烟草专卖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关于不得向未成年人售烟的强制性规定,明确告知经营者应当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设置 “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制品” 的警示标识,要求经营者严格落实年龄查验义务,对难以判明是否为未成年人的购烟者,必须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同时,宣传人员现场检查警示标识张贴情况,对标识缺失、污损或张贴位置不显著的,当场督促经营者整改到位。
针对无证经营户,宣传人员一方面普及无证经营烟草制品属于违法行为,阐明市场监管部门和烟草专卖部门针对出现对应情况将会依法予以查处的法律后果,另一方面重点宣讲向未成年人售烟的社会危害和法律责任,自觉遵守未成年人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工作人员通过列举近年查处的典型案例,以案释法、以案明纪,切实增强经营户守法经营的自觉性。

(图为:城区管理所执法人员对片区无证户宣传法律法规)
三、丰富形式,增强宣传实效
宣传过程中,工作人员采取 “面对面讲解 + 发放资料 + 现场答疑 + 督促整改”相结合的方式,与经营者进行深入交流。一是逐条解读《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九条关于 “学校、幼儿园周边不得设置烟、酒、彩票销售网点。”的规定,以及违反该规定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二是详细说明向未成年人售烟不仅会受到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还可能被责令停业整顿、吊销经营许可证,让经营者充分认识到违法成本;三是宣传举报投诉电话,鼓励经营者和社会公众积极监督举报向未成年人售烟行为,形成群防群治的良好格局。
同时,宣传人员还向经营者普及电子烟监管相关政策,明确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要求经营者不得通过自动售货机等自助售卖方式销售烟草制品,不得利用互联网发布烟草广告,全方位规范经营行为。

(图为:城区管理所执法人员对片区无证户宣传法律法规)
四、巩固成效,建立长效机制
此次联合宣传活动有效提升了辖区内烟草经营者的法治意识和责任意识,多数经营者表示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自觉拒绝向未成年人售烟,主动配合监管部门工作。
下一步,蕲春县烟草专卖局城区管理所将继续深化禁止向未成年人售烟宣传工作,建立健全常态化普法机制:一是定期开展“回头看”,对本次宣传中发现问题的经营户进行跟踪复查,确保整改到位;二是加大对学校周边等重点区域的巡查频次,严厉查处向未成年人售烟及无证经营行为;三是持续深化法律法规宣传,通过进社区、进学校、进商户等多种形式,扩大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努力构建政府监管、经营者自律、社会监督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格局,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管旗)
转自: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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