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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短结合”的房地产调控逻辑

  近日,一些城市楼市再度升温引起了两会代表委员的高度重视,新修改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加入了“遏制热点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内容,显示出中央政府稳定房地产市场的决心。


  实际上,春节之后多地密集出台楼市调控新政,体现出地方政府落实中央“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的精神及稳定房地产市场的决心。连日来,北京周边的涿州、涞水、崇礼新出台限购令,杭州、南京限购升级,三亚、青岛出台新政,上海周边的嘉善限购升级,就连三四线城市滁州和赣州也加入到楼市调控之列,调控城市已由一二线热点城市及周边地区,蔓延到了三四线热点城市,主要措施包括限购、限贷、限价等。


  “遏制热点城市房价过快上涨”作为今年的重点工作任务写入政府工作报告,意味着已经采取调控措施的热点城市今年不会放松调控,甚至还有可能加码。而热点城市周边一些存在房价过快上涨苗头的“后起之秀”,也会冒头一个按住一个。至于具体会出台哪些措施,从两会期间传出的信息看,除了已经出台的限购、限贷、限价、热点城市增加土地供应以及治理房地产开发销售和房产中介不规范行为等调控措施,工具箱里的储备政策还很多,足够调控市场所用。


  当然,限购、限贷、限价等限制性措施都是针对市场的短期波动采取的应对之策,是过渡性办法,主要任务是快速稳定房地产市场。而要想从根本上解决房地产市场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实现房地产长期稳定健康发展,必然需要长期措施来保障,即基础性制度和长效机制,主要包括基本住房制度、住房金融制度、土地供给制度和房地产税收制度等内容。但是,基础性制度和长效机制的建立需要时间,在这些长期措施没有出台之前,短期措施非常有必要,仍然不能放松。这也是“长短结合”的房地产调控逻辑。


  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基础性制度和长效机制何时出台,从两会期间传递出的信息看,其制定正在加快。如新修改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新增了“健全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的表述,意味着基本住房制度的完善加快;今年《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草案经批准后将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味着土地制度改革启动加快;《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修订工作正在进行当中,这是住房金融制度改革举措的一部分;尽管今年房地产税立法没有提请人大审议的安排,但是相关工作正在展开,而且今年将推进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加快制定收入划分总体方案,健全地方税收体系也与房地产税立法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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