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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人为本的新“四化”城镇化成主驱动力

  城镇化难题待解

 

  2013年,迎来的是以城镇化为主导目标的“十二五”规划期中大考。同时与之相对应的是城乡一体化,通过对公共资源的有效分配,通过城镇化来实现城乡共同发展。而在城镇化背后潜藏的则是户籍制度、土地制度、公共服务均等化和农业现代化等深水领域的改革攻坚。

 

  1月20日,《人民日报》发表文章称,如果农民工的权利和幸福得不到保证,那再快的城镇化也只是数字上的繁荣。而十八大报告则提出,加快户籍制度改革,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努力实现城镇公共服务对常住人口全覆盖。

 

  国家统计局公布数据显示,2011年全国农民工总量超过2.5亿人。蔡继明说,这其中至少有2亿人被城镇化,没有享受与城市居民均等的医疗、教育、社会保障、住房等公共服务,学术界将其称为“半城市化”。

 

  1月31日公布的一号文件则要求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把推进人口城镇化特别是农民工在城镇落户作为城镇化的重要任务。文件要求,加快改革户籍制度,落实放宽中小城市和小城镇落户条件的政策,努力实现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

 

  民建中央提案也指出,要推动户籍制度改革,剥离户籍制度的福利分配功能,恢复户籍本身的管理功能,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实现城乡一体化。

 

  在如何推进农民市民化的问题上,李爱青称需要分层分批解决。“由于富余农民的基数太大,短期内城镇全部容纳并不现实。”李爱青说。

 

  李爱青认为,技能型农民工、私营企业主以及新生代农民工可优先转化,对于城市边缘区和郊区的失地农民以及“城中村”农民尽快转化,在城市近郊区务农的农民和返乡回流的农民工则应该加速推进。

 

  此外,新型城镇化的推进,现行土地制度也存在着阻碍。

 

  “由于体制性障碍未消除,政府主导下的城镇化仍沿用摊大饼的方式。土地产权制度缺陷使获取土地差价成为各级政府推进城镇化的主要动力,导致政府偏离提供公共品的职能定位,成为‘城市经营者’,财政也偏离公共财政的方向。”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吴敬琏表示。

 

  李成贵对此表示认同,如果地方政府主导为了政绩,人为地强制城镇化,那么这样的城镇化肯定会带来很多问题。

 

  “城镇化的核心是如何利用土地资源,尤其是盘活农村的土地资源,最重要的是要赋予农民完整的土地财产权利。一方面,让农民参与土地的开发利用,提高补偿标准让其获得更大的土地增值收益;另一方面缩小征地范围,扩大流转范围。”李成贵说。(邵海鹏)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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