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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潭出台优惠政策支持航运物流发展

  记者3月3日从平潭产业发展大会上获悉,该市将优先发展旅游文化康体、金融、航运物流、建筑、风能产业,重点培育会展、电子信息产业(简称“5+2”产业)。同日,《关于进一步完善“5+2”产业奖补优惠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同步出台,明确重点发展培育航运物流等7个产业,2017年平潭综合试验区财政安排7亿元集中支持重点产业发展,设立200亿元的“平潭产业发展引导基金”,着力打造“成本最低、通关最便捷、交货最及时、服务最配套、政策最优惠”的航运物流发展平台。


  在支持培育航线方面,《通知》明确对新增台湾集装箱班轮航线连续运营满1年的,一年内进靠港区达50航次以上,给予航运企业每航次3万元奖励,单家企业最高奖励不超过200万元;对新增台湾货运小三通航线连续运营满1年的,一年内进靠港区达36航次以上,给予航运企业每航次1万元奖励;一年内进靠港区达156航次以上的,给予航线运营企业每航次2万元奖励,单家企业最高奖励不超过350万元;对新增国际(含港澳)集装箱班轮航线连续运营满1年的,一年内进靠港区达36航次以上,给予航运企业每航次1.5万元奖励,单家企业最高奖励不超过200万元。并对平潭港区原有航线满足以上条件的,参照以上标准予以奖励,按照新增航次数给予新增补贴。


  在促进港口生产方面,《通知》提出自2017年起金井港区、澳前港区每新增1000箱量(以上年度箱量120%为基数,按标准箱计算)的,给予码头运营企业一次性100万元奖励用于减免船舶港口费及统筹拓展货源,该项最高补贴1000万元。


  此外,《通知》明确要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完善物流通道体系,提高航运物流信息化服务水平。充分发挥平潭海运产业的基础优势,探索组建航运船队,形成整体规模优势,并加快成立船舶融资资金池,为外挂平潭籍船舶回归奠定基础。(记者 陈勤思 通讯员 马可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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