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河南省推进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加快发展以数据为关键要素的数字经济,全方位打造数智强省。
适度超前布局数字基础设施
《措施》提出,河南将适度超前布局数字基础设施。
一是加快网络基础设施提质扩容。支持基础电信企业加快5G、千兆光网规模部署,推动向5G-A、万兆光网演进升级,提升文旅景区、医疗机构、高校、交通枢纽、国省交通干线沿线、地铁等区域5G网络深度覆盖水平。鼓励各地出台支持政策,推动移动物联网从“万物互联”向“万物智联”发展,增强城市智联、低空智联、农业智联等场景适配能力。支持基础电信企业持续扩容郑州国家级互联网骨干直联点互联链路带宽,加快400G/800G高速光传输网络部署,提升与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络国家枢纽节点所在省(市)网络互联互通质量。将通信基站等相关设施纳入各级国土空间规划,统筹保障新增建设用地需求。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公共机构等所属公共设施,以及市政、绿地、公路、铁路、机场、地铁等公共设施应向5G基站建设开放并按照直供电价格结算电费。
二是推动算力设施提速发展。鼓励开辟“绿色”通道,保障算力总体布局“一核四极”区域内符合国家要求的算力设施用地需求。支持具备条件的算力设施实施源网荷储一体化建设,就地就近开发利用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鼓励开展绿色电力证书、绿色电力交易,全面提升算力设施绿色能源利用水平。建立以“算力券”为核心的算力平台运营结算分担机制,支持算力设施接入省级算力调度服务平台,强化算力供给。
三是强化数据基础设施建设。开展数据基础设施建设先行先试,鼓励地方、行业探索创新,丰富解决方案供给。以可信可管、互联互通、价值共创为导向,支持企业、行业、城市等加强可信数据空间建设和应用,积极融入全国一体化数据空间网络。实施可信数据空间发展行动,聚焦现代农业、装备制造、交通物流、商贸流通、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生物医药、智慧城市等重点领域,打造一批数据空间标杆项目,实现各类数据空间互联互通,促进跨空间身份互认、资源共享、服务共用。鼓励各地探索开展数联网、数场等建设,为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数据流通利用提供安全可信环境,提供数据要素线上线下供需匹配、交易流通、开发利用等服务。支持地方、行业探索建设区块链、隐私计算等新技术设施,解决数据流通过程中的信任和安全问题。
加快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
在数据要素方面,《措施》提出,要加快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
一是扩大公共数据资源供给。建立公共数据分级分类共享开放机制,加快编制公共数据资源目录,发布并动态更新公共数据开放清单,依法依规向社会有序开放高价值公共数据。加快推进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压实实施机构、一级开发主体责任,形成权责清晰、协同高效的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格局。
二是强化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开展年度数据资源统计调查,摸清全省数据资源底数。围绕重大战略、重点产业发展需求开展数据资源开发利用试点,支持各地探索重点领域数据资源开发利用路径,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探索建立由市场评价贡献、按贡献决定报酬的收益分配机制,实现不同权利主体应有收益的合理分配。支持企业与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合作,打造面向大模型的高质量数据集,全方位赋能重点场景应用。
三是促进数据要素交易流通。加强数据确权、定价、交易等基础规则和制度研究,推进数据标准化、资产化、资本化。健全数据资产评估标准,探索数据资产入表、作价入股等模式。鼓励金融机构面向个人、企业提供数据资产金融创新服务,探索开展数据资产质押融资贷款试点。加快培育一批数据流通服务机构和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做大数据产品供给和数据交易服务市场。
四是推动数据产业创新发展。分类培育、动态管理数据企业,支持企业做强做优做大。支持各地布局建设数据产业集聚区和数据要素产业园,探索数据产业发展新模式、新路径。支持数据赋能产业转型升级,推动数据企业、行业企业围绕产业链协同发展谋划实施数据产业公共服务平台项目,协同上下游企业开放、共享、应用高质量数据资源,为中小企业利用数据、算法、算力等资源提供便利。
五是加快核心技术创新突破。组织实施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推动各类主体围绕数据采集、存储、清洗、分析、应用等环节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加快实现引领性、原创性成果突破。将数据创新平台纳入省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范围,支持企业建设数据领域省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创新联合体等省级科技创新平台。成立省数据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统筹指导全省数据标准化工作,鼓励行业协会、产业联盟、数据企业积极参与数据采集存储、开发利用、流通交易等领域标准制定。
大力推进数字经济相关产业发展
数字经济离不开相关产业的高质量发展,《措施》对此提出了多项措施。
在推动数字产业集聚发展方面,依托各类产业园区,围绕新型显示和智能终端、先进计算、新一代人工智能、智能传感器和半导体、网络安全、卫星等领域,培育一批建设成效显著、集聚效应突出的数字经济园区,全面强化要素保障。鼓励各地出台政策支持企业向数字经济园区集聚,实现园区特色化、差异化、专业化发展。
在提升数字产业集群能级方面,鼓励各地推动数字产业集群化发展,加快引进产业链配套企业,支持企业通过兼并重组、股权投资等方式开展产业链上下游整合和跨领域拓展,着力扩大产业集群规模、提升能级。探索构建数字产业集群梯次培育体系,统筹省级相关专项资金支持企业数智化改造和数据融通应用,打造一批数据要素驱动、数智技术赋能、数字平台支撑、产业融通发展的区域支柱型、特色型数字产业集群。
在培育壮大数字经济企业方面,发挥政府投资基金引领带动作用,聚焦先进计算、智能终端、智能传感器等特色优势领域,引进培育一批具有资源配置力、生态主导力的企业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推动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企业创新发展,鼓励各地制定相关激励政策,培育数字经济创新型企业。
在大力发展平台经济方面,落实支持平台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支持平台企业开辟新赛道、探索新模式,打造一批行业特色鲜明、示范作用突出且具有良好经济和社会效益的互联网平台。强化平台经济领域数据要素供给,鼓励平台企业数据资源资产化。积极推荐电子商务基地参与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创建。落实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扣缴申报、代办申报制度和跨境电商出口税收政策。
全方位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
《措施》提出,将全方位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
一是建设数字化转型载体。推进开发区数字化转型平台建设,聚焦开发区管理服务数字化和企业数字化转型需求,建设一批专业化水平高、资源整合能力强、转型服务成效显著的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制定开发区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建设运营政策,支持公共服务平台、公共创新平台等建设。鼓励各地发放“数字化转型服务券”,支持中小企业购买数字化转型中心服务,降低企业转型成本。
二是支持产业数智化转型。促进数智技术与制造业、农业、服务业深度融合,大力发展高端制造、智能制造、绿色制造,推动智慧农机、智慧灌溉、智慧种植、智慧畜牧建设,加快发展数字文旅、数字教育、数字医疗、数字金融、数字贸易等新业态,谋划建设一批具有较大影响力的综合性重大场景、行业领域集成式场景、高价值小切口场景,滚动储备一批社会经济效益好、示范带动作用强、投资规模大的优质数字经济项目。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推动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谋划建设人工智能重大应用场景,打造具有行业影响力的标杆项目。聚焦工业制造、现代农业、商贸流通、交通运输、金融服务等重点领域,持续实施“数据要素×”行动。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支持企业数智化转型。
三是深化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充分发挥数据要素在城市高质量发展中的协同优化、复用增效、融合创新作用,全域推进城市数字化转型,支持有条件的地方申请开展国家试点。鼓励各地统筹利用各类资金,加大对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技术攻关、重大项目、试点试验等方面的支持力度,布局建设开放兼容、共性赋能、安全可靠的城市数字化共性基础设施。推动各地因地制宜开展县城智慧化改造,提升县域数字化、智能化水平。鼓励各地在依法依规、风险可控前提下,加强对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的资金支持。(记者 路轶晨)
转自:中国电子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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