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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电上网价或参照消纳地平均价核定

  中国证券报记者日前从有关渠道证实,我国水电价格形成机制或面临重大调整,即水电上网电价将参照消纳地平均上网电价核定。近期发改委已在小范围内征求完意见,有关指导意见或在条件成熟后下发并实行。业内人士认为,此举将提高水电投资者收益,加大水电投资力度。

 

  新机制的核心是,将现行按投资额及发电量等因素成本综合加成的定价方式,改为参照电力消纳地区域平均上网电价水平核定水电上网电价,核定后的电价将随消纳地平均电价调整而调整。对于已核定上网电价的老电站项目,则有可能在合适的条件下,逐步理顺其上网电价。

 

  尽管新机制定价核心发生本质变化,但在形式上,发改委将保留对新建大型电站电价“一事一议”的审批权。通过审批,可以控制新机制的实行节奏,以此减缓因上网电价上调造成的销售电价上涨压力。

 

  业内人士认为,按消纳地平均上网电价核定水电上网电价,可以提高水电投资者收益,并使水电投资者形成固定投资回报预期,有利于加大水电投资力度,实现“十二五”到“十三五”大幅提高的水电发展目标。

 

  业内人士分析,近期新建大型水电项目或最先参照新机制核定上网电价。因为新建大型水电项目在环保、移民方面成本越来越高,在即将投产的大型水电项目上试行电价增量改革,首先可以理顺亟待解决的大型新建机组上网定价问题;二是较少触及既有利益格局,有利于新机制推进。随着新机制的逐步落地,预计今后存量水电上网电价的调整也将参照新机制逐步理顺。


来源: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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