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将实现禁止硫丹的生产、使用、进出口


作者:姜虹 姜超    时间:2011-05-04





4月29日,在瑞士日内瓦召开的《斯德哥尔摩公约》第五次缔约方大会上,硫丹最终被列入公约附件A,并规定了特定豁免。这意味着5年后,全球范围内将实现禁止硫丹的生产、使用和进出口(部分豁免有可能会延长至10年)。这一决议将于一年后生效。

印度、中国和乌干达在讨论中提名了特定作物虫害的豁免,涉及的作物包括棉花、咖啡、茶、烟草、豆角、西红柿、洋葱、土豆、苹果、芒果、水稻、小麦、辣椒、玉米、黄麻等。

硫丹被增列为禁用物质后,包括中国在内的一些国家还需通过相关程序对这一决议进行核准,才能使其正式在国内生效。而发展中国家淘汰硫丹还面临诸多挑战,如替代品的识别、污染场地的修复和库存产品的处理等。在此次大会上,焦点议题之一是发达国家如何承担其历史责任,为发展中国家禁用硫丹提供资金、技术支持。古巴和瑞士联合提出的建议文本提出,在资金机制指南中加入“认识到发展中国家替代硫丹的使用应得到资金技术支持”的内容,提交大会讨论后顺利通过。

硫丹是一种人工合成的有机氯化合物,广泛用作农业杀虫剂。根据已掌握的数据,硫丹在环境中具有很强的持久性,生物蓄积性潜力较大,具有远距离环境迁移能力,对几乎所有种类的生物均具有很强的毒性。因此,在2010年召开的《斯德哥尔摩公约》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审查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了硫丹的风险管理评价草案,建议将硫丹列入公约附件A,并享有特定豁免。此次硫丹被列入《斯德哥尔摩公约》附件A后,使公约受控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增加到22种。

来源:中国化工报 作者:姜虹 姜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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