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取消钢铁出口退税 政策不转向


时间:2010-06-25





就406个税号商品出口退税全额取消一事,商务部财务司负责人24日接受采访时指出,本次取消退税的406个税号,仅占海关税号总数的3%左右,2009年上述产品实现出口110亿美元,仅占当年出口总额的1%左右。取消其出口退税短期内可能会对市场产生影响,但应不会造成出口的大幅下滑,不会改变对外贸易发展的大局。


财政部于日前公布,自7月15日起,包括部分钢材、有色金属加工材、银粉、酒精、玉米淀粉、农药、医药、化工产品、塑料及制品、橡胶及制品、玻璃及制品在内的406个税号商品的出口退税将被全部取消。

笔者了解到,早在去年底全国商务工作会议上,商务部就提出要研究“两高一资”产品的出口政策。而此后,工信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副司长杨铁生也透露,相关部委在研究提出调整限制“两高一资”行业产品出口的政策措施建议,控制“两高一资”行业产品出口,抑制其市场需求。

虽然对出台限制“两高一资”产品出口退税的政策早有预期,但此次政策变动力度之大却超出了市场意料。

这样“超预期”的调整是否会影响外贸复苏增长势头?对此,商务部财务司负责人表示,由于取消退税的产品所占税号和出口总额均不高,所以不会造成出口大幅下滑,也不会改变对外贸易发展的大局,长期来看将有利于促进外贸发展方式转变。

上述负责人称,此次调整只是为了确保节能减排目标的实现,并不意味着国家外贸政策的转向,不代表外贸政策的“退出”。2010外贸工作主要着力点是“拓市场、调结构、促平衡”,保持外需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将是全年工作的重点。下一步,商务部部还将根据外贸出口形势,继续完善出口退税率结构,努力保持出口退税政策的连续稳定,争取为外贸发展创造相对稳定的政策环境。

“调整将有利于推进转变外贸发展方式。”上述负责人称,取消部分产品出口退税率,体现了国家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和推进外贸发展方式转变的政策意图,有利于引导企业优化产品结构,提高出口产品质量和档次;有利于引导企业提高精深加工程度,促进低碳排放、节能环保产品出口。事实上,此次出口退税调整剑指“节能减排”的意图很明显。据介绍,“十一五”前四年单位GDP能耗累计降低了14.38%,但与“十一五”节能降耗目标相距甚远。作为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的决战之年,通过各种手段全方面确保减排任务的完成毫无疑问成为各部委合力的方向。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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