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楼市调控层层升级 满足居住需要为着力点


作者:阮煜琳    时间:2011-03-01





  从中央到地方,新一轮房地产市场调控正在全国范围内快速推进。截至目前,北京、上海、广州等20多个城市落实“新国八条”的调控细则正式出台。在各地方版“新国八条”落地后,市场各方陷入新一轮观望,部分热点城市成交量出现较大幅度下滑,抑制投资投机需求成效初显。

  1月26日“新国八条”问世,政府第三次以政策形式调控楼市,并要求“尚未采取住房限购措施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和房价过高、上涨过快的城市,要在2月中旬之前,出台住房限购实施细则”,把“限购令”推向全国。

  2月17日,北京楼市调控细则执行首日,住宅网签量与前一日相比暴跌近九成;2月19日南京版限购令细则出台,一周之内南京商品住宅成交量下滑三成。

  “限贷令”、“限购令”、“限外令”,“国十一条”、“国四条”、“新国四条”、“国十条”,2010年,中国房地产调控政策密集出台,房地产调控政策之多、力度之大前所未有。在调控政策的作用下,2010年4月份以来全国房价同比涨幅逐月回落,12月份全国新建住宅价格同比上涨7.6%,比涨幅最高的4月份回落了7.8个百分点。调控政策取得一定成效。

  但去年底、今年初,前期出台的调控政策逐渐被市场消化,部分地区房价再次出现快速上涨势头。为遏制房价过快上涨,1月26日国务院再度出手调控楼市,政策出手之快、用力之猛,超出各方预期。

  时至2月底,青岛、长春、上海、南宁、成都、贵阳、北京、哈尔滨、南京、太原、石家庄、西安、海口、合肥、武汉、无锡、南昌等20多个省会城市和区域中心城市的限购细则相继落地,进一步提高购房门槛,打击投资投机性需求。

  除动用行政手段在全国范围内强力推行住房“限购”外,还通过“提高二套房贷首付”、“正式启动沪渝房产税试点”等措施抑制投资投机性需求,强化满足民众的居住需要。

  新一轮的调控政策,涉及价格管理、信贷、税收、限购、土地供应、住房保障、约谈问责等,基本上涵盖了房地产调控各个环节。通过强化地方政府责任,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力度,加强税收征管,严格住房用地供应管理,落实住房保障和稳定房价工作的约谈问责机制等,进一步加大调控力度。

  可以预期,除继续限贷、限购政策外,未来还将实质性地加快推进房产税改革。加快房地产税收的改革,既可为地方政府获得新的税收来源,解决“土地财政”这一根本制度性问题,还将弱化房地产的投资属性,加重其交易成本。

  2月24日,国家保障性安居工程协调小组与各省级政府签订了今年工程建设目标责任书,将1000万套保障房建设任务分解到各地。国务院总理温家宝27日与网友在线交流时表示,未来五年,中国计划新建保障性住房3600万套,保障性住房覆盖面进一步扩大。

  温家宝明确表示,对抑制房价“仍有信心”,提出“要把房价过快上涨的势头控制住,使房价能够保持在一个合理的水平”。

  业内人士指出,目前房地产市场存在房价上涨过快、投资比例过高、供求关系失衡等问题,是多年来积累的结果。现在政策目标明确,但很难要求政策出台短短几个月就把这些问题彻底解决。

  2011年,投资渠道狭窄、通货膨胀预期存在、“土地财政”等影响中国房地产市场的外部因素仍然存在,房价依然存在上涨压力,房地产调控政策只能持续,不能放松。要继续抑制投资投机需求,多策并举,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来源:中国新闻网 阮煜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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