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质量保证金降至3% 建筑企业每年可减负2100亿元


来源:证券日报   时间:2017-07-07





  近日,财政部和住建部发布修订后的《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将工程质量保证金预留比例由5%降至3%。分析人士表示,此次降费对于建筑业来说无疑是利好,有利于盘活建筑企业资金。


  “工程质量保证金降低预留比例可以盘活建筑业资金流动,降低企业经营成本,进一步为建筑业企业减负,将激发建筑市场活力,从而实现建筑企业的可持续发展。”中央财经大学教授谭云明7月6日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


  住建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司长李如生在6月9日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表示,6月7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推出新的降费措施,其中决定把建筑领域工程质量保证金的预留比例上限由5%降至3%。经初步测算,工程质量保证金约占建筑业营业收入的3.2%左右,按照2016年全国建筑业营业收入约17万亿元计算,工程质量保证金大约为5400亿元左右。经过这次降费,将保证金预留上限从5%降到3%,预计每年可减轻企业负担2100亿元左右。


  本次修订的《办法》规定,发包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保证金预留、返还等内容,并与承包人在合同条款中对涉及保证金的下列事项进行约定:保证金预留、返还方式;保证金预留比例、期限;保证金是否计付利息,如计付利息,利息的计算方式等等。


  《办法》特别强调,在工程项目竣工前,已经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采用工程质量保证担保、工程质量保险等其他保证方式的,发包人不得再预留保证金。发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方式预留保证金,保证金总预留比例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合同约定由承包人以银行保函替代预留保证金的,保函金额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据记者了解,为推进简政放权,切实减轻建筑业企业负担,国务院去年6月份曾专门下文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保留了包括工程质量保证金在内的四项保证金,其余一律停止收取。


  分析人士认为,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是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必要措施,有利于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市场活力,有利于发展信用经济、建设统一市场、促进公平竞争、加快建筑业转型升级。



  版权及免责声明:凡本网所属版权作品,转载时须获得授权并注明来源“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违者本网将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力。凡转载文章,不代表本网观点和立场。版权事宜请联系:010-65363056。

延伸阅读

  • 产业布局专利先行 地板企业产权保护意识待提高

    知识经济时代,知识产权已经成为了地板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行业的高速发展,不规范竞争、知识产权保护的欠缺制约着地板企业进一步做大做强。
    2017-03-24
  • 看待互联网 地板企业还需一分为二

    “互联网+”是近年来居高不下的热议话题,它原指一种新的经济形态,即充分发挥互联网在生产要素配置中的优化和集成作用,提升实体经济的创新力和生产力。然而随着各行各业都开始拥抱“互联网+”,山寨、造假、以次充好等多种恶...
    2017-03-28
  • 新常态下门窗企业营销创新怎么做?

    竞争激烈的门窗市场,营销的重要性日益凸显。消费者影响着门窗企业的命运,在这经济增速放缓的新时期,门窗企业缓解产能过剩危机还得加快扩张新市场的步伐。
    2017-04-13
  • 积极应变 探寻门窗企业发展新方向

    门窗行业发展至今,企业除了在定制门窗、环保门窗、智能化等大方向上的变动之外,整体而言已经相对稳定。但在互联网、消费市场等多重影响之下,尤其是外围的新技术新资本进驻门窗行业。
    2017-04-19

热点视频

第六届中国报业党建工作座谈会(1) 第六届中国报业党建工作座谈会(1)

热点新闻

热点舆情

特色小镇

版权所有: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京ICP备11041399号-2京公网安备110105020035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