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漫谈:淘汰落后产能不能一关了之


时间:2011-05-19





  近日,关于地方落后的钢铁、小造纸等产能死灰复燃的消息不断见诸媒体。笔者认为,产生这一现象的主要原因是地方政府行政松懈,使得企业追求短期利润的投机行为能够得逞。

  诚然,对于某些地方政府而言,这些落后产能是重要的经济支柱,一旦被淘汰,将对地方经济产生很大的影响。但是,如果为了追求一时的利益,置国家政策于不顾,让这些落后产能死灰复燃,结果将会前功尽弃。对落后产能的管理,一定要持之以恒。淘汰落后产能,决不能简单地一关了之。

  一方面,落后产能被认为是提高工业整体水平、落实应对气候变化举措、完成节能减排任务、实现可持续发展的严重制约,淘汰落后产能必须坚持到底,落实到位。

  另一方面,淘汰落后产能必然会影响到地方财政、税收、就业等方面。特别是在一些欠发达地区,被关停的企业可能是当地的支柱产业,关停后需要解决的问题涉及地方经济、人员安置、企业损失等。对于这些问题,地方政府不能退避,而是应当作为一项系统工程予以认真解决。

  要做到这些,政府必须强化监督管理,健全责任体系,形成长效机制。同时,还要有自上而下的政策和资金做保障。

  今年4月20日,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能源局联合出台了《淘汰落后产能中央财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对经济欠发达地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给予奖励。这一政策被认为是推动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一剂良药,有望为产业升级带来更大市场空间。

  笔者希望《办法》能够尽快发挥作用,加快推进产业升级转型的步伐。同时,面对复杂的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笔者也希望《办法》能成为地方和企业加快淘汰落后产能的驱动力,促进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快速、持续推进。


来源:中国石油新闻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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