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价遭遇“维稳”煤电谈判恐陷僵局


作者:陈伟 王涛 吕福明    时间:2010-12-06





  “我们已经接到加强价格自律的通知了。”山西某大型煤电集团高层12月2日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说,“适当控制是可以的,但如果一点都不给涨也是不对的。煤价最终要由市场供求关系决定。”

  此前一天,国家发改委在国务院督查组召开的山西省部分煤炭和电力企业生产经营座谈会上明确要求,2011年重点合同电煤价格要维持2010年水平不变,不得以任何形式加价。分析人士指出,煤价“维稳”的直接原因是政府为稳定物价而不愿上调电价,但管制煤价可能会遭到煤炭企业的抵制,其结果也未必有助于缓解煤电矛盾。

  政府“被迫”抑制煤价上涨

  针对煤炭价格上涨过快,部分地区电煤偏紧的问题,国家发改委多次以发文或者开座谈会的形式要求,国有煤炭企业加强行业自律,稳定市场价格,严格履行合同,不得限制煤炭出省,努力保障煤炭稳定供应。

  国务院发布《关于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通知》后,国家发改委随即下发通知,要求国有大中型企业要承担必要的社会责任,配合政府做好保供稳价的工作。煤炭企业要加强价格自律,稳定煤炭特别是电煤价格。

  12月1日,在国务院督查组召开的山西省部分煤炭和电力企业生产经营座谈会上,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司长曹长庆重申,煤炭主产区保障供应,稳定煤价,进一步协调并促进煤炭和电力企业加强合作,减轻电力企业负担,鼓励大型国有煤炭企业和电力企业签订长期煤炭供应协议。

  更早的11月16日-17日,国家发改委经济运行调节局在北京召开部分省市煤炭生产工作汇报会,要求各产煤省和中央大型煤炭企业要高度重视今冬明春的煤炭生产供应工作,正确处理好安全与生产的关系,保持生产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努力保障煤炭稳定供应。

  分析人士指出,近段时间市场煤价格有较大幅度上涨,发电企业面临的成本压力不断加大,电价上调呼声渐高,但是由于当前通胀压力很大,电价又不能轻易上调,政府只好抑制煤价上涨。

  中商流通生产力促进中心煤炭行业分析师李廷认为,发改委让主要产煤省区和大型煤炭企业集团在继续稳定煤炭生产的同时,努力稳定煤炭价格,是为了避免煤炭企业在年底的煤电谈判中大幅提高合同煤价格。

  李廷表示,无论从目前宏观经济形势来看,还是从行业发展趋势来看,都对发电企业不利,煤炭企业占据明显谈判优势,政府主管部门有必要出来进行调停。

  对于国家发改委的介入,煤炭企业虽然不情愿,但大多选择了“接受”。“国家肯定有国家的考虑,作为国有企业我们不太好说什么。”一家大型煤炭企业的销售中心有关负责人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说。

  安徽省某煤电集团有关负责人则表示,目前只是局部地区、个别煤种出现了价格上涨,总体而言煤价还是趋于平稳的,有关部门的表态,不太可能对整个煤炭行业有大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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