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阶梯电价对农村居民予以倾斜照顾


时间:2010-10-18





本报讯(记者买天)新的“阶梯电价方案”已在社会上引起广泛热议。10月13日,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就当前部分反馈的问题解释说,按照中央“以城补乡”的要求,新方案对农村居民用户是给予倾斜和照顾的。

  新方案在征求意见过程中,有网友提出,大部分北京居民家庭用电量每月高于150度,而一些农村地区家庭月用电量不足10度,在我国用电量城乡差距和地区差距巨大的情况下,各地的分档标准如何做到公平合理。

  该负责人说,我国居民用电城乡和地区差异较大,这是摆在我们面前的现实国情。据统计,2009年,全国居民户均月用电量约90度,浙江居民户均月用电量约130度,与之相邻的安徽却只有70度。他说,在此次阶梯电价方案中,由于城市居民户均用电量高,农村居民户均用电量低,用平均覆盖率方法来确定分档标准,农村居民将因此受益,这体现了中央“以城补乡”的要求,是电价政策对农村居民用户的倾斜和照顾。我们认为,城乡居民在用电方面应享有相同的权利。当前农村居民用电量低于城市的情况,是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的暂时性现象。

  该负责人说,此次阶梯电价主要着力于建立机制,电价调整增加的收入不会完全留给电网企业,而主要用于弥补节能减排等环境成本增支因素、用于居民用户电表改造支出、弥补由于燃料成本上涨增加的电网企业购电成本。

来源:三农在线—农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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