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先试资源税改,石化双雄每年或多缴50亿


作者:喻春来    时间:2010-05-26





高盛分析称,若按5%从价计收,中石油2010~2012年间每年每股盈利将减4%,中石化则减1%~2%

  25日,中石油新疆地区油田一位高层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采访时说,新疆资源税费改革试点或将把税率比例定在5%左右。

  多家机构的分析师普遍认为,资源税试点后,如按5%的比例从价计收,石化双雄在当地一年的原油资源税费将增加50亿,其中中石油占到36亿,该税改政策如在全国推广,中石油受税改影响最大;新疆是国内天然气主产地,改革试点暂时不对天然气下游行业产生影响。

  资源税额或增加16倍

  “目前的资源税费比例不到1%,据我了解,新疆资源税费改革试点或将把征收的税率比例确定在5%左右。”上述中石油新疆地区油田的高层说道。

  据悉,去年新疆原油产量列全国第三,仅次于黑龙江和山东,年产量约2500万吨。息旺能源分析师认为,资源税改革之前,新疆地区原油资源税额执行12元/吨;而若执行5%比例从价计收,则跃升至200元/吨左右水平,资源税额是原水平的16~17倍。

  “如果按5%的比例从价计收,石化双雄新疆所产原油一年的资源税费将增至50亿。”招商证券石化行业分析师裘孝峰这样说道。

  目前,中石油在新疆的原油产量达到每年1800万吨,中石化相对较少,当地的年产能为700万吨。裘孝峰称,按目前原油市场平均价4000元/吨计算,新疆地区按5%的比例税费改革试点,每吨原油的资源税费就是200元。这样一来,中石油在当地一年或将多缴税费36亿元,而中石化一年或将多缴税费14亿元。

  虽然新疆天然气资源税改革将带来的巨大“价差”,但业内人士认为,这部分影响短期内将不会传递到天然气产业链的下游,增加的资源税额很有可能将暂时由中石油来承担。

  中石油受影响最大

  裘孝峰称,与中石化和中海油相比,由于中石油在新疆原油和天然气产量为最大,新疆试点税改对中石油的影响要大一些,不过,36亿元原油税费支出对于中石油一百多亿的利润来说并不会有很大的影响。

  高盛最新的研究报告分析,估计今年来自新疆的油气产量中,中石油和中石化分别占到整体产量的23%和15%,若执行5%比例从价计收,中石油2010~2012年间每年的每股盈利将减少4%,中石化则减少1~2%。

  “如果这个政策在全国推广的话,对中石油的业绩影响将会大得多。”裘孝峰表示。据他测算,按目前原油市场平均价4000元/吨计算,中石油一年就会因此支付200亿的原油资源税费;而天然气按每立方米0.9元算,中石油天然气上也要支付29.25亿的资源税。

  高盛也在分析报告中预测,“如果试点成功,资源税费改革将由新疆推向全国各地,估计中石油2012年每股盈利或减少17%,中石化则减少8%。”(作者:喻春来)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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