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出台电企煤储政策,电煤库存量提高至30天


来源:   时间:2010-04-14





  从电力部门获悉,山东省发电企业电煤储备战略将有重大转变,在夏季5月31日用电高峰到来之前,把重点发电企业电煤库存由15天提高到30天左右,并以此作为安全库存线。

  据介绍,目前我省省内煤炭产量趋于稳定,省外煤炭调入量大幅增加。据测算,去年全省社会煤炭消费量达到2.8亿吨,其中省外调入近1.7亿吨,增加54%。胶济沿线电厂所需贫瘦煤省外供应量占97%。

  目前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对煤炭、电力的需求同样旺盛,据电力部门分析,今年我省夏季用电高峰期间,仍将会面临电煤需求量大、消耗高的紧张形势。目前发电企业长期沿用的15天左右电煤安全库存,实际上无法起到安全保证的作用,特别是由于我省电煤对省外依赖严重,而且煤炭市场淡旺季价格相差200元左右。

  据悉,省煤电运联合办公室日前制订了迎峰度夏主力电厂煤炭储备考核办法,并且各个重点发电企业在储煤场地、卸车设施设备、资金筹措和内部工作部署等方面,必须按照30天储备的要求来统筹考虑,为下半年迎峰度冬期间达到储煤30天的要求做好准备。

来源:山东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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