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美电器0493.HK控制权之争,不是一个偶然事件。
在2004年7月国美电器借壳上市之后,大股东黄光裕对国美电器的一系列“工具化”运作,已为今天的“失控”埋下了种子。
截至2008年11月出事之前,黄光裕累计从国美电器套现93.26亿港元。此外,2007年,其还从国美电器借款人民币36亿元,用于私人公司收购大中电器,2008年,其又从大中电器借款人民币1.37亿元,用于收购三联商社。
然而,两个恶果,因此而生。
此间,为了更便利地进行资本运作,在黄光裕的掌控下,国美电器股东大会授予了董事会当时,也就是黄光裕自己绝对的权力;但与此同时,在持续套现之后,黄光裕在国美电器的持股比例,却由75%下降至34%。失去“绝对控股股东”地位,便意味着对董事会的失控风险。
虽然,黄光裕当时已计划通过“将未上市门店注入上市公司”,恢复绝对控股,但2008年11月“黄光裕出事并最终入狱”这一极端事件,打乱了所有的计划。
此后,陈晓继承了黄光裕被迫交出的一切权力。这个前永乐电器董事长,曾经从资本市场惨败而归,永乐也因此在2006年被国美电器收购。而在进入国美电器担任总裁之后,陈晓也一度被视为一个“符号”人物。
但2009年,在陈晓掌控了这架由黄光裕一手打造的犀利资本机器之后,黄光裕却俨然成为了站在他对面的“弱势”大股东。2009年上半年至今,国美电器董事会持续实施的“去黄光裕化”战略,最终引发了这场轰动一时的国美电器控制权之争。
这是一场黄光裕与陈晓的战争?事实上,更恰当地说,这是“黄光裕反对黄光裕”。
因为,到目前为止,国美电器仍在黄光裕当年一手制定的“规则”下运作,唯一不同的是,身陷囹圄的黄光裕,已然不是它的掌控者。
2004-2008:黄光裕玩转国美
2004年和2006年,国美电器65%股权和35%股权两次借壳上市之后,黄光裕个人于国美电器的持股比例,一度超过75%,是为黄光裕的“绝对控制”时代。
正是在这一时期,黄光裕凭借其“绝对控股”地位,对国美电器的“基本法”——国美电器公司章程,管理者的权力之源,进行了多次修改。
2006年,国美电器股东大会对公司章程进行了一次最为重大的修改:董事会可以随时调整董事会结构无需股东大会批准,可随时任免、增减董事,并不受人数限制;国美电器董事会获得的“一般授权”,亦超越同类公司——董事会有权以各种方式扩大股本,包括供股老股东同比例认购、定向增发向特定股东发行新股以及对管理层、员工实施各种期权、股权激励,等等;董事会可以订立各种重大合同,包括与董事会成员“有重大利益相关”的合同。
当然,大股东黄光裕当时的授权,并非出于“公司治理”的考虑,而是为了其更方便地进行资本运作。2004年至2008年,黄光裕通过配售、上市公司回购等各种方式,累计从国美电器套现近100亿港元。
其中,2008年1、2月间,国美电器从黄光裕手中以超过17港元/股的高价回购大量股份,黄光裕由此套现22.37亿港元。2010年8月,由陈晓主导的国美电器董事会,已就此向黄光裕提起诉讼。
除了套现,黄光裕收购大中电器、三联商社所用资金,亦从国美电器借得。
2007年12月,由大股东黄光裕实际控制的私人公司北京战圣投资,向国美电器借款36亿人民币,收购了大中电器全部股权。目前,大中电器股权由战圣投资持有,并委托给国美电器管理。而2008年7月,北京战圣投资收购三联商社9.02%股权,所用资金1.37亿元,则由战圣投资从大中电器借入。
不过,持续的套现,最终导致了黄光裕在“股权”层面,对国美电器的控制力下降。此间,黄光裕于国美电器的持股比例,由最高时的75.67%,持续下降至35.55%,从“绝对控股”变为“相对控股”。
而对黄光裕来说,30%的持股比例,已是一个底线。
一方面,大股东与上市公司签署的一系列协议,比如“非竞争协议”,均以黄光裕持股30%为前提;另一方面,一旦黄光裕家族的持股比例低于30%,若想要重新增持至30%以上,将触发全面要约收购。
按照黄光裕当时的计划,若将国美电器的300多家非上市门店“溢价”注入上市公司,黄光裕在国美电器的持股比例将重新恢复至50%以上。这不仅可以保证其绝对控股地位,亦将制造出一个新的套现空间。
而这一切,都是以黄光裕“绝对控制董事会”为前提的——此前,他已经授予了国美电器董事会足够的权限。但2008年11月,黄光裕出事,并由此失去人身自由,打乱了整个计划。
版权及免责声明:凡本网所属版权作品,转载时须获得授权并注明来源“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违者本网将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力。凡转载文章,不代表本网观点和立场。版权事宜请联系:010-65363056。
延伸阅读
版权所有: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京ICP备11041399号-2京公网安备110105020035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