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杜莎”引发法律界讨论:难逃不正当竞争嫌疑


时间:2013-02-04





网民应增强网络隐私权保护意识。近日百度利用“美杜莎”插件偷拍用户电脑屏幕,涉嫌侵犯用户隐私一事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对此,法律界人士对百度美杜莎偷拍插件所涉及的网民隐私保护问题进行研讨。在研讨会上,多位律师均表示,百度美杜莎插件偷拍用户隐私,并阻止360浏览器用户登录百度推广管理系统,该插件已成为百度的一种不正当竞争工具,百度公司难逃不正当竞争嫌疑。

  北京中首律师事务所律师田参军表示,百度美杜莎插件是属于百度公司利用自身市场优势,排斥网民选择360产品,强行剥夺了网民的自由选择权,应当属于不正当竞争,而美杜莎插件则为百度公司进行不正当竞争的工具。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温献宏律师也指出百度美杜莎插件属于不正当竞争,因为该插件主要目的是限制用户使用360浏览器。

  针对美杜莎偷拍插件的法律认定,北京振邦律师事务所王道宽律师指出有必要让行业主管部门进行确认。对此,北京凯诺律师事务所王振嵩律师有着自己的看法,他认为应当从该插件的技术效果或者是后果上来进行判定。而从美杜莎插件偷拍用户屏幕并封杀360浏览器的结果来看,该插件属于不正当竞争工具,原因是它首先侵犯了不正当竞争权利;其次是对用户个人电脑信息的侵犯,最后是侵犯了通信的自由权。

  李浩元律师则表示,百度美杜莎插件是一个不正当竞争的手段。该插件主要安装在使用百度推广管理系统凤巢的用户中,使用的用户不仅是个人公民,还包括企业,该插件可以帮助百度公司从用户电脑中提取信息。这样的情况下很有可能侵犯到企业用户的商业秘密,使这个商业秘密处于不安全状态。

  “百度美杜莎插件偷拍行为可以肯定涉及到隐私权”,北京卓智律师事务所李平博士指出,百度利用偷拍信息判断用户使用哪个浏览器,强迫用户不能选择360,这是一种利用。如果将来利用这些信息进行交易,那用户的信息更加得不到保护,受到的损害就会更大。而根据其造成的后果来分析,该插件属于不正当工具。

  北京新元律师事务所王昱丰律师则直指百度插件属于流氓软件,也是用于企业之间不正当竞争的工具。他认为美杜莎插件首先是一款流氓软件,当然更是一种不正当竞争的工具。通过这个偷拍插件警告了百度的代理商队伍,同时对凤巢用户的挟持,使它的代理商不得不面临二选一的问题。

  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王俊林律师认为美杜莎插件的出现违背了互联网自由开放的精神。此外根据工信部《关于互联网安全管理办法》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它涉嫌违反了行政法规,工信部和相关部门可以对它进行处罚。同时,工信部作为互联网领域的权威部门,有必要针对美杜莎插件的功能和目的进行审查,看其是否违反了互联网安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是否具有绑架或者强制安装的性质。

  田参军律师认为作为一个强势的互联网企业,百度有很多资源,同样他的权利和义务是对等的,享受的自由度越充分,给自己施加的约束也应更高,百度首先应有诚信,对网民有一个通知提示,恪守它的承诺,不要超越授权的范围。其次如果没有对网民进行提示,就像美杜莎偷拍插件这种行为,没有去工信部备案,争得网民需求,那么它的自我约束力应该更高,不能侵犯网民的隐私,比如不能偷拍用户的屏幕截图,上传截图等。

  此外,相关法律规定,经营者占到市场份额50%以上就有市场支配地位,如果企业利用市场支配地位来排除竞争对手的竞争,则会被认定为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有律师就表示,百度在国内搜索市场份额占到70%,已具有市场支配地位,所以百度此次除涉嫌不正当竞争外,还被认为是通过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反垄断。

  在此次美杜莎偷拍插件事件中,是裹挟用户隐私来进行不正当竞争。虽然国内现有的法律尚未对网络隐私权作出明确的规定,但是作为人身权在互联网的延伸,网民自然具有网络隐私权。对此,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刘宏辉律师认为,从广大用户角度出发,360公司把百度此次不正当竞争并侵犯网民权益的事件披露出来,应该引起广大网民的注意,更应该引起相关主管部门的重视。

来源:上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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