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宁波市2010年度岛际水路客运燃油补助资金分配方案出台,象山县汽车轮渡有限公司、象山环海旅游客运有限公司、宁波市镇海轮渡公司和宁海县红大港埠有限公司4家从事岛际客运的水运企业的14艘客运船舶将获得燃油补助1903.072吨,补助金额388.15万元。
这批资金由宁波市港航管理部门根据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城乡道路客运成品油价格补助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岛际和农村水路客运成品油价格补助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09]1008号)》的规定,在核定的补助用油量和补助资金总额内,根据每家企业每艘船舶年度用油量的比例进行资金分配,补助资金将于近期由企业所在地的财政部门直接发放给企业及相关船舶。
来源:宁波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浙江省港航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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