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航空:国家低空政策“给力”


时间:2011-01-06





低空空域《改革意见》彰显国家决心。

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深化我国低空空域管理改革的意见》肯定了通航发展意义深远,通航发展有利于拉动内需、扩大就业、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确定了通过5至10年的全面建设和深化改革要达到的目标,总体目标的实现分为试点(2011年前)、推广(2011-2015年)和深化(2016-2010年)三个阶段,分层次、分步骤以点促面推向全国。

推广阶段(2011-2015年)涵盖区域高于市场预期。

根据《意见》试点阶段(2011年前)将在广州、沈阳飞行管制区进行深化试点;推广阶段(2011-2015)将在全国推广试点,在北京、兰州、济南、南京、成都飞行管制区分类划设低空空域。飞行管制区的概念并不仅限于城市,而是近似于“大军区”的概念,意味着至2011年前全国七大管制空域中有两个开始试点,2015年内其余五大飞行管制空域将全部参与试点。

市场容量广阔,通航产业发展将迎来黄金十年。

通用航空将被列入新兴产业“十二五”规划,成为新兴支柱产业培育重点。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除了工业服务、农林作业外,公务飞行、商用飞行、空中救援、空中游览等正受到越来越多人青睐,通航有着巨大的市场需求。我们认为,经历市场培育期(2003-2010)、快速发展期(2011-2015年)和稳步增长期(2016-2020年)三个阶段,至2020年我国通用航空器保有量将达到1万架,其中活塞飞机6000架,涡桨飞机2000架,喷气公务机500架,直升机1500架。2010-2020年间我国通用航空飞机需求容量将达到1000亿以上。根据航空拉动产业链发展1:10的经验,未来十年通用航空将拉动万亿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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