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发布新“国九条”资本市场迎来重磅利好


作者:侯捷宁    时间:2014-05-12





  资本市场迎来重大利好,5月9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若干意见》从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任务三个方面,提出了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总体要求。为了营造资本市场良好发展环境,《若干意见》提出要健全法规制度,推进证券法修订和期货法制定工作、出台上市公司监管、私募基金监管等行政法规;继续坚决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优化投资者回报机制,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和投资者损害赔偿救济机制;同时还要完善资本市场税收政策和市场基础设施。

  加快多层次股权市场建设,是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的一项重要任务。《若干意见》针对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围绕市场载体、市场主体、市场机制三个角度提出了具体政策措施。

  《若干意见》明确了多层次股权市场的体系结构,提出要壮大主板、中小企业板市场,改革创业板市场,加快完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在清理整顿的基础上将区域性股权市场纳入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从而加快多层次股权市场建设。

  《若干意见》紧紧围绕提高上市公司质量这一目标,提出了引导上市公司通过资本市场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履行好信息披露义务、增强持续回报投资者能力、规范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鼓励建立市值管理制度、完善股权激励制度、允许按规定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员工持股计划等政策措施。

  《若干意见》提出,要积极稳妥推进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建立和完善以信息披露为中心的股票发行制度。充分发挥资本市场在企业并购重组过程中的主渠道作用,实现公司产权和控制权跨地区、跨所有制顺畅转让。构建符合我国实际并有利于投资者保护的退市制度,对欺诈发行的上市公司实行强制退市。逐步形成公司进退有序、市场转板顺畅的良性循环机制。

  在推动债券市场发展方面,《若干意见》提出完善公司债券公开发行制度,发展适合不同投资者群体的多样化债券品种,丰富适合中小微企业的债券品种,统筹推进符合条件的资产证券化发展;充分发挥公司信用类债券部际协调机制作用,各相关部门按照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各司其职,加强对债券市场准入、信息披露和资信评级的监管,建立投资者保护制度,加大查处虚假陈述、内幕交易、价格操纵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的力度。

  《若干意见》提出,继续推出大宗资源性产品期货品种,同时,建设金融期货市场。配合利率市场化和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适应资本市场风险管理需要,平稳有序发展金融衍生产品。

  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等证券期货经营机构是资本市场重要的组织者、参与者。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离不开一支具有较强竞争力的证券期货经营机构队伍。因此,《若干意见》提出了四个方面的政策措施:一是放宽业务准入。二是促进中介机构创新发展。三是壮大专业机构投资者。四是引导证券期货互联网业务有序发展。

  此外,《若干意见》在统筹规划股票、债券、期货市场发展的同时,还单列一条对培育私募市场作出了具体部署,主要包括建立合格投资者标准体系,规范募集行为。对私募发行不设行政审批,允许各类发行主体在依法合规的基础上,向累计不超过法律规定特定数量的投资者发行股票、债券、基金等产品。针对私募产品的风险收益特点,建立健全私募产品发行监管制度,切实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建立促进经营机构规范开展私募业务的风险控制和自律管理制度安排,以及各类私募产品的统一监测系统。

  对此,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表示,当前,培育私募市场,不仅可以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拓展市场服务范围,增强对新兴产业、中小微企业的服务能力,还能够有效拓宽居民投资渠道,激发民间投资活力,提高社会资金使用效率。(本报记者 侯捷宁)

来源:证券日报



  版权及免责声明:凡本网所属版权作品,转载时须获得授权并注明来源“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违者本网将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力。凡转载文章,不代表本网观点和立场。版权事宜请联系:010-65363056。

延伸阅读

热点视频

第六届中国报业党建工作座谈会(1) 第六届中国报业党建工作座谈会(1)

热点新闻

热点舆情

特色小镇

版权所有: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京ICP备11041399号-2京公网安备110105020035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