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住煤炭销售走低的契机,全国煤交会签约更加市场化


作者:任民    时间:2013-12-27





  2014年中国煤炭市场高峰论坛暨煤炭交易会日前在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举行,吸引了来自全国各地的7000多家交易商参加。大会期间,仅太原煤炭交易中心一家就签订2014年年度合同近10亿吨。

  “这次煤交会最大的特点在于,市场化交易更彻底。”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主任曲剑午说,从国家到地方政府部门都不再对煤炭产运需衔接进行任何干预,交易双方作为市场主体全部采取自主协商、自主定价的方式签订供需合同。

  政府行政干预减少

  多年来,我国煤炭定价采用双轨制,分为重点电煤合同价格和市场煤价格。这造成“重点电煤”和“非重点电煤”,即“计划煤”和“市场煤”之间价格的巨大悬殊。重点合同煤价明显低于市场煤价,在煤价上涨时期,重点合同煤的存在极大地保护了多数发电企业的利益。

  “煤电矛盾最核心的是价格,历史上的经验,要么煤炭‘黄金十年’,电厂全行业亏损;要么煤价下跌,电厂耀武扬威。”大连商品交易所总经理助理刘志强说。

  山西既是煤炭大省,也是电力大省,长期受“煤电之争”的困扰。煤炭供不应求时,电力企业四处找煤;煤炭供过于求时,煤炭企业上门卖煤。

  往年的煤交会上,重点电煤合同没有取消,国家监管重点电煤合同兑现率以保障供应,限制重点电煤价格和涨幅以缓冲对电厂的冲击,为重点电煤保障并配置铁路运力,这就造成不公平竞争,直接后果是供需双方合同签订时纠纷不断,执行中兑现率往往偏低。

  《关于深化电煤市场化改革的指导意见》发布后,在此次煤交会上,潞安集团跟3个电厂签订了3年~5年期的长期合作协议,签约总量达1980万吨,就是煤炭市场化的生动注脚。

  “政府行政干预减少了,双方自主交易、自主衔接,沟通的渠道、交流的层次都发生了明显变化,对供需双方重新布局、适度调整合作关系带来了方便。”潞安集团煤炭运销公司副经理马晓红说。
  山西省经信委副主任冀明德说:“得益于煤炭市场化的加快推进,和以往订货会上电煤谈判僵局不同,此次大会交易双方轻松不少。”

  在煤交会的临汾区域煤炭交易专场里,从市长、局长,到董事长、总经理,再到煤矿矿长,都在积极推销煤炭。“市场化交易模式下,政府不再进行行政干预,但并非置身事外,而是要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强化服务,适应煤炭产、运、需衔接改革,进一步推动煤炭市场化进程。”临汾市市长岳普煜说。

  搭建交易平台利于买卖双方

  此次煤交会上,忻州神达能源集团和用户直接洽谈、协商定价,自主完成交易,仅两天时间就新增客户27户。这些客户锁定动力煤600多万吨,占该企业年产量的80%。

  依托煤炭现货交易平台和金融服务平台,交易者可以实现电子自动撮合签订合同、场内交易、远程交易、货款结算、货物交收等服务。马晓红认为,交易平台的搭建有助于煤炭企业发现价格、发现用户;对需方来说,也容易找到更适合自己的资源。

  目前,山西境内企业销售的煤炭已全部实现了上线交易。截至12月6日,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注册交易商已达7138户,遍布全国31个省(区)市。今年1月~11月,交易中心煤炭现货交易总量12.91亿吨,交易总额8459.07亿元。

  此外,煤炭期货的发展情况吸引了与会者的关注。9月26日,动力煤期货在郑州商品交易所上市,截至12月10日,累计成交14.6亿吨。

  “动力煤期货上市带来许多转变,煤电企业将由协商定价逐步转变为以期货价格定价,通过基差交易、网上交易等方式,将实现现货销量与期货操作的双核盈利模式。”郑州商品交易所总经理助理魏振祥说:“期货价格的确立,能够让煤电双方有个对于价格的长期认识,能达成一种认同,有利于协商谈判。”

  深化市场化改革,相关配套不能少

  “深化煤炭市场化改革,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不可能一蹴而就。”一位煤炭行业资深人士表示,必须在煤炭产业链上进行配套改革,扫清阻碍煤价市场化的拦路虎。

  首先,我国煤炭市场化程度越来越高,但电价仍是计划经济管理。一旦行政权力调整电价,受倒逼机制影响,电价的波动会逆向传导给煤炭,从而制约和影响煤炭的彻底市场化。

  对此,煤炭市场专家李朝林认为:“最好的解决办法就是提高竞价上网的竞争程度。只有这样,才能提高电价的市场化程度。”

  其次,煤炭价格形成机制不尽合理,价格还不能完全反映煤炭资源稀缺程度、对环境的影响程度以及市场供需关系,还包含不合理收费及重复的税费设计。

  比如,1吨煤炭从大同运送到秦皇岛,明处的运费仅为70元~80元,实际产生的一系列费用却达到了120元左右。装、卸、运环节存在的灰色地带,无疑增加了煤炭企业的运输成本,侵占了企业的利润空间。

  再次,要尽量完善行业竞争机制。李朝林说:“煤炭市场化最关键的还是要完善市场经济体制,减少行政干预,确保市场面前人人平等。不管是在煤炭交易合同的签订,还是在国有煤炭企业经营管理,特别是兼并重组等方面,‘有形之手’要保持克制,属于市场的,让市场做主。”(任民)

来源:中国矿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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