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健康服务业非禁即入,社会资本进入零门槛


作者:刘世昕    时间:2013-10-16





  健康服务产业有可能成为未来我国新的经济增长点和扩大内需的着力点——国务院日前发布的《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称,到2020年,我国要基本建立覆盖全生命周期、内涵丰富、结构合理的健康服务业体系,总规模达到8万亿元以上。

  这是我国第一次以国务院的名义发布有关健康服务产业的发展规划。

  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介绍说,此次国家层面力推的健康服务业,既包括传统的医疗服务,也包括社会关注度较高的养老服务等健康管理服务,还包括健康保险等金融创新的内容,力求基本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服务需求。

  这位负责人特别强调,健康服务业今后的目标是形成多元的服务体系:由政府主导的基本医疗服务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医疗卫生需求,由社会力量参与的健康服务业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健康需求。

  在一些发达国家,健康服务业已成为现代服务业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产生了巨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例如,美国健康服务业规模相对于其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超过17%,其他OECD国家一般达到10%左右,比较而言,我国还有很大的发展潜力和空间。但由于我国健康服务业还存在服务体系不够完善,监管机制不够健全,开放程度偏低,观念相对滞后等问题,供给不足与资源浪费现象并存。

  在业界看来,此次《意见》最大的亮点是给愿意进入健康服务业的各类主体充分松绑,提出了“非禁即入”的零门槛。《意见》提出加大医疗服务领域开放力度,实行“非禁即入”,凡是法律法规没有明令禁入的领域,都要向社会资本开放;创新投融资引导方式,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适合健康服务业特点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健康服务业企业上市融资和发行债券;加大财政和土地规划政策支持力度,首次提出将社会资本举办的健康服务机构纳入财政资金补助范围。

  对此,国家发改委负责人今天解释说,《意见》从鼓励扩大供给和刺激消费需求两个角度,针对健康服务业发展面临的突出问题和主要任务,在保持现行政策连续性的基础上,提出了放宽市场准入、加强规划布局和用地保障、完善财税价格政策等鼓励性措施。

  在一些民营医疗机构看来,这份《意见》具有提速民营医院发展的意义。《意见》称,将取消对非公立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价格管制。非公立医疗机构用水、用电、用气、用热实行与公立医疗机构同价。各地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建设免予征收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对营利性医疗机构建设减半征收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对普通消费者来说,健康新政中也有不少利好消息。

  有关部门将进一步完善健康保险的税收政策,通过相应的税收调整,鼓励企业、个人购买补充医疗保险。(刘世昕)

来源: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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