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然气价改存多方利益纠葛,全国市场呼之欲出


作者:邹春蕾    时间:2013-04-03





“‘天然气价格将大幅上涨’的消息完全不实,纯属无稽之谈。”3月2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司有关负责人通过媒体发声,以平息受不实消息误导而诱发的全国各地抢气热潮。该负责人明确表示,天然气价格的调整直接关系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国家历来十分慎重,对调整居民天然气价格也有严格的程序规定,地方如需调整居民用天然气价格,必须事先召开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否则不得调整。

  价格倒挂逼涨气价

  近日,有多家媒体报道称“4月起,我国天然气价格将大幅度上涨,各地零售终端价格将达到3元至3.5元/立方米。”受此影响,陕西、山东、江西等一些地方市民竟出现排长队抢购天然气的现象。

  面对抢气热潮,山东、江西、陕西、太原、成都、武汉等地区物价部门不得不站出来辟谣,相继表态天然气价格暂不上涨。紧接着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司有关负责人也明确表示,“天然气价格将大幅上涨”的消息完全不实。

  抢气现象反映出百姓对天然气价格之敏感。近年来,有关天然气价格改革的消息频频传出。一方面,由于与成品油、电力等相比,中国的天然气价格明显偏低,无法反映出资源的真实价值。另一方面,去年以来,南京、徐州、无锡、常州、镇江等 城市先后召开居民天然气价格调整听证会,上调天然气价格,因此普遍认为天然气涨价是早晚的事。

  对此次天然气涨价传言,国网能源研究院博士胡泊向《中国电力报》记者表示,低价的国产气和高价的进口气定价并行,造成部分进口气企业亏损严重是主要原因。据了解,由于我国国内天然气供应能力年增幅明显落后于需求增长,我国天然气对外依存度正逐年增高。据中石油经济技术研究院预计,2013年我国天然气进口总量将达到530亿立方米左右,对外依存突破30%。但天然气进口价与国产气价格相差却很大。2011年的数据显示,西气东输二线在新疆霍尔果斯口岸的完税价格为2.02元/立方米,而多数城市居民用气价格也仅略超2元,价格倒挂造成进口天然气经营企业持续亏损的局面,让天然气涨价的呼声越来越高。

  胡泊指出:“国产天然气价格上涨,相当于让企业有更大的资本去争取海外天然气资源,提高企业在国际市场的议价权。但如果因此就将终端的气价提得太高,也会面临着一些危险。”

  价改背后多方利益纠葛

  气价上涨传言为何引来舆论哗然?业内普遍认为,在目前经济下行的市场环境下,企业的生产成本、用工成本都很高,如果进一步加大企业用气的成本,会增大企 业的负担,进而对经济发展不利。而居民对气价也非常敏感,若随意涨价,难以令老百姓信服。

  另外,从调整能源结构大局上考虑,天然气若调价太猛,将会影响天然气替代煤、石油等化石能源消费的力度,影响我国调整能源结构的步伐。

  “虽然天然气价格上调是大趋势,但出于民生等方面的考虑,天然气价改应循序渐进、稳步推进,这也是国家发展改革委站出来辟谣的原因。”胡泊表示,国内天然气价格涉及到的利益很多,国家调整气价顾及的因素也很多,对调价的态度也非常谨慎。

  对于进口气企业经营亏损这个说法,胡泊认为也不能以偏概全。“进口气的价格要取决于气源进口国,例如从卡帕尔进口,一立方米天然气大概是四块多钱,而从澳大利亚进口的天然气则便宜得多。这里面实际上是有赢利有亏损的,要看具体的进口量和计算方式。”目前,我国的天然气资源无论在储量、产量还是管道输送上,都由中石油、中石化和中海油三大巨头垄断。其中,中石油的天然气资源量最为丰富,占天然气供应的80%。显而易见,中石油等巨头将成天然气价格上调的最大受益者。但这方欢喜那方忧,城市燃气分销商的压力却只增不减。

  “涨价的另一面是要付出更多的成本,而这个成本将会让分销商和终端用户承担。”胡泊指出,天然气改革应是一个全环节的改革,价格升高之后,对应的成本应该渗透到各个环节中,不能只转嫁到终端侧,增加工业用户和居民用户的用气压力。

  全国性交易市场呼之欲出

  天然气改革绝非单纯的气价上涨,目的是摸索出更加符合当前形势和市场规律的价格机制。2011年12月26日,国家推动广东、广西两省(区)作为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改革试点,将“成本加成”为主的天然气定价方法,改为按“市场净回值”法定价,建立了天然气与可替代能源价格挂钩调整的机制。这被称为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改革的破题之笔,而将这种价格形成机制逐步推向全国也是未来天然气价格改革的趋势之一。

  另一个值得注意的趋势是,目前全国性的天然气交易市场正在孕育之中。去年7月,为保障夏季用气高峰需求,天然气交易在上海石油交易所正式上市,这是我国首次开展天然气市场化调峰。“以此为雏形,将逐步形成全国性的天然气交易市场。而且根据天然气用途的不同,也将实行不同的价格,气价的分门别类将更加丰富。”此外,未来天然气市场也将有民资活跃的舞台。胡泊介绍:“从供应侧来说,除了中石油、中石化和中海油三大巨头有天 然气进出口权之外,商务部早已批准民营企业新奥能源销售公司获得天然气进出口权,这表明天然气进出口已经不被国企独享;在天然气管线建设上,国家能源局也鼓励民营资本进入。”“随着各个环节的投资主体逐渐增多,将有力促进天然气价格进一步理顺。”胡泊认为,政府在制定天然气改革方案时应多元吸收,听取来自不同环节、不同类型企业的意见,全方位考量。而对于全行业的利益相关方来说,不管是上游的天然气供应方,还是中游的燃气分销商和终端用户,应找一个各方都能接受的平衡点,共同协助政府做好天然气价格改革工作。

  近日有媒体报道称,4月1日起吉林长春市燃气价格上调。其中,天然气价格每立方米由2元上调到2.8元;煤气价格由每立方米1.5元涨至2元。经《中国电力报》记者向吉林省物价局求证,该消息属实。据悉,该调价方案已于2月25日召开了调整民用燃气价格听证会,并获得了通过。

  为了避免市民“抢气”,限制部分客户过度交费问题,长春燃气公司规定每户每个月限额交200元。并且作出解释称,提前购买燃气实际上并不会省钱,涨价后用气要执行新价,用户仍需补交价差。(记者 邹春蕾)

来源:中电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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