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城国五条地方细则落地,未明确征税规定


时间:2013-04-02





  《证券时报》报道,各大城市房地产调控细则在3月底密集落地。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天津、重庆、厦门、大连、合肥、济南、贵阳、南宁、南京、武汉、昆明、石家庄、青岛等17个城市陆续对外公布了楼市调控细则或房价控制目标。

  31日是“国五条”地方细则出台的截止日,各大城市房地产调控细则在3月底密集落地。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天津、重庆、厦门、大连、合肥、济南、贵阳、南宁、南京、武汉、昆明、石家庄、青岛等17个城市陆续对外公布了楼市调控细则或房价控制目标。

  从 目前已公布的各地房价控制目标来看,北京版细则的表述最为严厉,提出2013年北京新建商品住房价格相对2012年保持稳定,进一步降低自住型、改善型商 品房价格;深圳、重庆、厦门、合肥、大连、贵阳、济南、南京等大部分城市的房价控制目标相同,要求2013年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涨幅低于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实 际增长速度;上海则提出切实贯彻落实各项房地产市场调控措施,保持房价基本稳定。

  在征收出售房屋个人所得税方面,北京、上海、重庆、天津出 台的细则明文规定,对于能通过税收征管、房屋登记等历史信息核实房屋原值的,依法严格按照转让所得的20%计征。其中,北京和天津还规定,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其他城市在征税问题上大部分并未出台明确规定,缺乏实际操作性。比如深圳版细则只提到要严 格执行国办发17号文关于出售自有住房个人所得税的征收规定,没有具体细节规定。

  在限购政策方面,北京市新细则规定北京市户籍成年单身人士在本市未拥有住房的,限购1套住房, 对已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暂停在本市向其出售住房。其他限购城市多表述为继续严格执行商品住房限购政策。

来源:财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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