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不会加入航空碳排放交易体系,碳税之争升级


作者:张焱    时间:2012-05-25





经过一段的沉寂之后,航空“碳税之争”再次进入人们的视野。

  近日,欧盟警告,中国和印度的10家航空公司拒绝向欧盟公布此前的二氧化碳排放量,而如果这些航企在6月中旬前仍未按要求提交数据,将面临欧盟的惩罚。

  欧盟气候行动专员康妮·赫泽高透露,目前,只有中国和印度的航空公司违抗欧盟的要求,拒绝提供2011年的碳排放量。从全球来看,共有1200家航空公司递交了数据。

  本报记者了解到,所谓“警告”是指15日欧盟委员会负责气候事务的委员康妮·赫泽高的话:截至3月31日,欧盟已经收到1200份碳排放数据,但出入欧盟境内使用欧盟国家机场的8家中国航空公司和2家印度航空公司还没有提交碳排放数据。

  对此,21日,中航协市场研究部部长朱庆宇告诉中国经济时报记者,“中国是否会加入航空碳排放交易体系,这需要按政府指令做,现阶段中国按照以前的原则是绝不加入欧盟航空碳排放交易体系。”

  近日,中国航空运输协会副秘书长柴海波也表示,中国不会加入航空碳排放交易体系,国内航企应坚决遵守民航局关于禁止航企参与该交易的指令。

  5月17日,外交部发言人洪磊在例行记者会上表示,“欧方就国际航空排放问题实施单边措施,已引起了广大非欧盟国家的严重不满,中方在此问题上的立场是一贯的、坚定的,中方已于今年2月发布指令,禁止境内航空公司加入欧盟航空排放交易体系ETS 。”

  中航协的相关人士也表示,“我们原有的原则和立场没有任何的松动,还是要坚持民航局关于禁止航企参与该交易的指令。”

  赫泽高警告称,8家中国航空公司和两家印度航空公司如果在6月中旬前依旧拒不合作,可能面临惩罚。具体的惩罚将由这10家航空公司航班起降地所在的各个欧洲国家实施,各国惩罚的措施也将不同。

  对于欧盟的“警告”以及再不提交二氧化碳排放数据将受罚等说辞,朱庆宇表示,“中航协及各航空公司应该按政府指令做。”

  洪磊表示,中方反对欧盟在国际航空领域采取单边措施,国际航空排放问题必须在多边框架下通过充分协商找到解决办法。

  据悉,不久前,中国民航局已下发指令要求,未经政府批准,禁止各航空公司参与欧盟碳排放交易计划,更禁止各运输航空公司以加入ETS为由提高运价或增加收费项目。同时,包括中国在内的全球29国也曾联合发表“莫斯科会议宣言”,强烈抵制航空碳税并提出具体反制措施。

  柴海波呼吁,各方应重新回到谈判桌前,在国际组织的协调下,进行多边沟通,商讨出一个适用于全球的解决方案,而不是欧盟单方面强行向全球航空业收税。

  业界普遍认为,欧盟最严重的处罚措施是停飞,包括禁止不纳入碳排放交易系统的航空公司降落欧盟机场。

  “各方最后博弈的结果可能会是多败俱伤,也可能是多方会选择妥协的方案,总之,这种博弈存在着多种多样的结果。”朱庆宇分析。(张焱)

来源:中国经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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