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料药产业结构调整,让企业回归理性


时间:2011-05-31





  2011年6月1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将正式施行。作为政府引导投资方向,管理投资项目,制定和实施财税、金融、土地、进出口等政策的重要依据,新版指导目录明确支持产业升级、自主创新和服务业发展,对限制类产能过剩和低水平重复建设产业提高了准入标准。相比上版目录(2005年),医药原料药鼓励和限制类的项目表述条目更加清晰,实际操作更加细化,与保护环境、节约资源和节能减排的新要求更加密切。

  把原料药项目及其产品链扩建也明确纳入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的审批和控制范围,将有助于更加合理地引导投资方向,鼓励和支持发展先进生产力,防止盲目投资建设。

  2011年新版目录中,相关部门已要求完善相关政策,切实加强与产业政策的协调配合,形成促进产业结构调整的政策体系,增强产业政策的执行效力,这是对产业莫大的支持,而结构调整不得不正视的问题是产能过剩。

  控制资源、能源消耗型的产业产能过剩,既要靠生产企业理性经营和市场自律,也需要国家政策规范的进一步引导,而且是与时俱进、动态调整的积极引导和监管控制。毕竟,如果只靠行业自律,企业主动控制合理产量和出口量,稳定市场价格合理水平的效果还是阶段性的、有限的。当市场利益膨胀之时,产能膨胀很难避免。在市场作用失灵,影响到行业整体利益的时候,国家政策的规范限制和严格调控就愈显重要。



  从有效制止原料药产业无序竞争和保护来之不易的原料药产业竞争优势的角度分析,加强国家统一的产业引导和科学调控的意义重大。国家应该进一步提高原料药生产经营企业的质量、环保和安全监管标准,严格审批准入,让企业回归理性。

来源:药品资讯网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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