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林业要更多地“引进来”“走出去”


作者:蔺皙    时间:2014-01-24





  本报讯 国家林业局近日印发《关于加强林业国际合作促进林业对外开放的意见》。《意见》指出,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把握林业国际合作的新需求、新定位,使国外的优质资源和先进技术进得来、用得上,国内的成功经验、实用技术、林业企业和产品出得去、站得稳。

  《意见》明确,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推动务实有效的双边合作,营造互利互信的林业国际合作环境。实施林业“走出去”战略,扩大我国林业的国际影响力。促进林业开放型经济发展,提升我国林产品国际竞争力。积极参与多边磋商,促进全球森林治理。认真履行相关国际公约,树立我国负责任大国形象。加强林业对外宣传,以国际化语言和表达形式,积极推介,广泛宣传。

  《意见》要求,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加强领导,提供组织保障,确定专门机构,负责林业国际合作工作,承担国家林业局交办的林业国际合作具体任务,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要加强管理,规范合作行为,制订和完善林业国际合作规章制度,强化外事归口管理,严明外事纪律,开展林业国际问题和相关国际公约等宣传普及活动;要加强研究,提供技术支撑,开展国际公约履约战略研究,厘清国际形势,明确国家目标,确定行动路线,有计划地开展国别研究,确定合作需求和重点领域;要加强培养,提供人才支撑,建立健全林业国际合作人才培养机制,制订人才培养计划,采取多种途径培养林业国际合作人才;要广泛动员,扩大合作力量,建立健全合作机制,加强与国际非政府组织的合作与交流,鼓励、支持和引导国内相关社团组织采取多形式、多渠道参与国际林业热点问题和国际公约的相关活动。(记者蔺皙报道)

来源:中国绿色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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