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推动城镇化建设 福州排涝标准要达20年一遇


时间:2012-12-21





  福建省将推动福州和厦漳泉两大都市区建设,2014年起福厦保障房执行绿色建筑标准,2015年福厦公交出行比例达到30%,福州主城区防洪潮标准将达200年一遇……福建省政府昨日印发《积极推进城镇化发展十二条措施部门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明确要进一步提升规划设计水平,加快推进大都市区、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建设。

  推动福州和厦漳泉两大都市区建设

  通知要求,要充分发挥同城化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作用,推动福州和厦漳泉两大都市区建设。2013年全面完成设区市的城市总体规划修编,支持中心城市将周边联系密切的市、县和乡镇纳入规划统一实施,有序拓展城市空间,实现城市建成区面积增长与人口增长相匹配。

  福建省政府要求要实施“大城关”战略,引导产业、人口等要素向县城和中心镇集聚,“十二五”末全省18个县城人口规模达到10万人以上,20个县城达到5万-10万人。加快小城镇综合改革建设试点,尽快形成连片示范区,打造一批可学可看可推广的样板,率先建成中小城市、中心城市重要组团、县市域次中心或新型中心镇。要求各设区市每年要集中打造具有典型示范作用的中心镇5个以上和宜居新村10个以上。

  同时,要有序引导农村住宅、人口、产业向小城镇集聚,培育发展各具特色的工业强镇、商贸重镇、旅游名镇、历史文化名镇等。

  后年起福厦保障房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从2014年起,政府投资的公益性项目、厦门和福州保障性住房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支持10万平方米以上住宅小区、2万平方米以上大型公共建筑按绿色建筑标准规划设计,力争到2015年全省新增绿色建筑面积1000万平方米以上。

  福建省将提高建筑质量,发展绿色建筑,力争2015年城市、县城全部达到国家或省级园林城市县城标准,基本形成覆盖全省的绿道网络。全面开展“美丽乡村”建设,开展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配套、特色明显的村镇住宅小区建设试点,力争旧村庄和公路铁路沿线景观三年“大变样”。

  2015年福州公交出行比例达到30%

  福建省政府要求构建现代综合交通体系,加快实施福州、厦门公交都市,到2015年福州、厦门两大城市公交出行占机动化出行比例分别达到30%、36%,其他设区的市公交出行占机动化出行比例达到18%。

  同时,要加快福州地铁1号、2号线和厦门地铁1号线等中心城市地铁建设,“十二五”基本建成福州、厦门、泉州等中心城市绕城高速公路,全面完成5个既有机场扩能工程,建成三明沙县机场,加快厦门新机场、福州机场二期、武夷山机场迁建等项目建设。

  将优化城市路网结构,注重完善城市干道与高速公路、国省干线的联系,提高道路网密度,2015年全省大中城市7米以上宽度的道路网密度达到7公里/平方公里。

  福州主城区防洪标准要达200年一遇

  在完善市政基础设施方面,我省将改造提升排水管网、排涝河道和泵站,提高城镇防洪潮排涝能力,福州主城区防洪潮标准达200年一遇,其他设区的市城区50年-100年一遇,县市城区20年-50年一遇。设区市的旧城区排涝标准达到10年一遇以上,城区20年一遇以上;县市旧城区5年-10年一遇,新城区10年一遇以上;条件较好或重要地区可适当提高标准。

  此外,将开展餐厨垃圾处理试点,到2014年实现垃圾焚烧处理的市县中转设施覆盖率达70%,到2015年城市含县城生活污水处理率、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分别达85%和95%,省级小城镇综合改革建设试点镇的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全部建成投入使用。

来源:东南网



  版权及免责声明:凡本网所属版权作品,转载时须获得授权并注明来源“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违者本网将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力。凡转载文章,不代表本网观点和立场。版权事宜请联系:010-65363056。

延伸阅读

热点视频

第六届中国报业党建工作座谈会(1) 第六届中国报业党建工作座谈会(1)

热点新闻

热点舆情

特色小镇

版权所有: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京ICP备11041399号-2京公网安备110105020035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