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今年提高五保供养标准 建设102所农村敬老院


时间:2012-12-18





  16日获悉,由福建省民政厅牵头草拟的《福建省实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办法》正公开征求意见,预计年内可正式下发施行。省人大代表兰云珍等提出的《关于加大农村敬老院建设的建议》是省人大常委会今年重点督办的四件建议之一。据了解,我省敬老院普遍存在工作人员少、经费紧张、管理水平低、五保老人居住环境差等问题。

  福建省实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办法草案为此规定,农村五保供养水平按上年度当地农村居民生活消费支出的70%确定;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应依法办理登记;工作人员根据有关规定招考招聘;农村五保供养资金、敬老院建设和管理资金列入财政预算。

  省民政厅介绍,今年全省已安排102所农村敬老院建设项目,明年至后年全省还将继续安排建设200多所农村敬老院。我省今年起还大幅提高五保供养标准,目前全省农村五保供养平均标准为集中供养4021元/年、分散供养3367元/年。

来源:东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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