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政府定价大项缩减逾七成


时间:2015-07-09





  今后,价格由政府说了算的收费将越来越少。记者8日从省政府新闻发布会获悉,新版《福建省定价目录》日前由省政府正式发布,2010年版定价目录同时废止。与旧版相比,新版定价目录仅保留定价项目12个大项、42个子项。大项缩减幅度高达72.7%,子项缩减幅度达63.5%。

  据了解,新版目录实施后,仅有12大项需要由政府定价,分别为管道燃气、供排水、电力、教育、交通运输、基本医疗服务、公共事业服务、景区、保障性住房、前期物业服务、公共基础设施和重要专业服务。

  为防止有些地方和部门擅自设置定价权,新版目录明确了定价权限,切实做到定价权力清单化,清单之外政府无定价权;完善政府定价规则,减少直接制定价格水平。

  省物价局新闻发言人赖文达表示,新版目录放开了一批已形成充分市场竞争格局的商品或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但取消政府定价并不意味着对这些商品或服务价格的异常波动放任不管,而是要进一步加强监管,督促明码标价,严厉查处价格欺诈和价格垄断行为。(潘园园)

来源:福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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