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12个城市将试点“多规合一”


时间:2015-05-25





  记者从福建省政府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开展“多规合一”试点工作的通知》获悉,福建将在12个城市试点,探索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等“多规合一”的具体思路,以有效统筹城乡空间资源配置,优化城市空间功能布局。

  通知规定,福建将选择漳州市、泉州市、莆田市、龙岩市、平潭综合实验区、福清市、东山县、石狮市、晋江市、南安市、福鼎市、邵武市12个城市开展“多规合一”试点工作,探索完善空间规划体系,建立相关规划衔接协调机制。福建把2020年作为规划的近期目标年,将按照市、县的不同主体功能定位,以及上位规划要求,制定指导“多规合一”工作开展的思路或战略,统筹考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等相关规划目标。按照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合理规划引导人口、产业等方面的发展方向与布局重点。

  通知提出,要建立统一平台,整合各类规划空间信息,规范和统一“多规”基础数据标准,建立多部门共建共享的规划空间信息管理平台及相关部门子系统,实现规划信息的“多规合一”和多部门业务信息的“互联互通”。从支撑空间规划有效实施的需要出发,提出完善规划体系的建议,探索建立协同的规划管理实施机制,简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实现从部门审批到综合管理转变。

来源:福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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