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出台措施加快发展生物医药产业


时间:2015-04-29





  福建省厦门市政府近日出台《厦门市加快生物与新医药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以推动厦门市生物与新医药产业的高端化、规模化、集聚化发展,优化产业创新和发展环境,增强产业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加快培育生物与新医药千亿产业。

  措施指出,2014年12月1日后进入该市新设立且技术具有领军优势地位、对产业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生物与新医药企业,将参照享受《厦门市鼓励总部经济发展的若干规定》中规定的开办补助、办公用房补助、人才激励政策相关优惠政策。对自主研发及在本市转移转化的生物制品药物和1~6类中药、1~4类化学药品及第三类医疗器械等重大项目,按申报临床前研究阶段、临床试验阶段、产业化生产阶段,分阶段给予资金扶持,单个项目累计扶持总额不超过2000万元。对具有新药证书的生物制品、化学药品和中药等首次在厦门实现产业化生产的项目,也将给予奖励。

  此外,厦门将支持生物与新医药企业加大技术改造力度,对实施新修订GMP改造或美国、欧盟等发达国家GMP改造、科技成果转化、检验检测等项目优先列入市重点技术改造项目,按项目固定资产(包括技术、软件等)投资额的5%给予补助,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500万元。(骆余民)

来源:中国医药报



  版权及免责声明:凡本网所属版权作品,转载时须获得授权并注明来源“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违者本网将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力。凡转载文章,不代表本网观点和立场。版权事宜请联系:010-65363056。

延伸阅读

热点视频

第六届中国报业党建工作座谈会(1) 第六届中国报业党建工作座谈会(1)

热点新闻

热点舆情

特色小镇

版权所有: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京ICP备11041399号-2京公网安备110105020035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