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出台“向下要地”八条措施


时间:2014-11-04





  本报讯 为加快推进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通知,提出科学确定地下空间开发用途、鼓励地下空间多层开发等8条措施。

  通知要求,合理开发利用地下空间资源,加强区域内地上、地下一体化研究,科学确定地下空间功能定位、开发用途、空间范围、布局结构和开发强度;加快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地下化、综合化,充分利用地下空间开发建设地下停车场、地下管线、地下交通干线、连通通道、垃圾回收等市政基础设施。

  通知明确,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公益性的地下空间开发和单建式人防工程用地使用权,符合划拨用地规定的,可以依法通过划拨方式取得;原地上建筑权利人申请开发利用本建筑地下空间作为经营性用途的,以及其他符合协议出让条件的,可以协议方式取得地下建设用地使用权;各类商业、旅游、娱乐等经营性项目地下建设用地使用权,应当通过招标、拍卖、挂牌等有偿使用方式(含租赁)取得;个人对其投资建设的地下工程有权依法进行自营或租赁、转让、抵押。

  通知提出,鼓励地下空间多层开发。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建筑面积单列,不计入建设用地的容积率指标;转变防空地下室单一使用功能,促进居住小区防空地下室连片开发、地下连通和地面地下交通衔接;地下空间用于商业、办公、娱乐、仓储等经营性用途的,其土地出让金由市、县(区)政府根据所属地块对应用途的基准地价的一定比例确定。

来源:中国国土资源报



  版权及免责声明:凡本网所属版权作品,转载时须获得授权并注明来源“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违者本网将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力。凡转载文章,不代表本网观点和立场。版权事宜请联系:010-65363056。

延伸阅读

热点视频

第六届中国报业党建工作座谈会(1) 第六届中国报业党建工作座谈会(1)

热点新闻

热点舆情

特色小镇

版权所有: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京ICP备11041399号-2京公网安备110105020035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