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海共鸣唱大戏 厦龙合作谱新篇


时间:2014-06-10





  山海协作是发达地区和欠发达地区之间区域经济协作的一种形象化提法,是推进两地协调发展的一项重大举措。1994年,根据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安排,厦门与龙岩挂钩结对协作。

  20年来,两市互帮互补互学,合作领域不断扩大,合作实效不断提高,取得丰硕的成果。今年,两市进一步发展山海协作事业,取山、海各自之优势,真诚合作,共建山海协作共建经济区。这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福建加快发展重要指示精神的重要举措,是20年山海协作结出的又一硕果,标志着山海协作站在一个崭新的起点上,迈入了一个新的阶段。

  厦龙山海协作经济区总体定位为海峡西岸经济区产业发展创新基地,福建省山海协作经济示范区,厦门产业梯度转移重点承接地,龙岩龙雁新区核心增长区。合作区将以先进制造产业、新能源、新材料、旅游休闲等新兴产业为主导,建设宜居宜业的生态型城市新区。根据规划,雁石产业园将主要发展机械制造、新型建材、精细化工产业,白沙-苏坂产业园将主要发展电子机械、生物医药、农产品深加工、商贸物流、休闲农业及旅游等产业。图为合作区总体规划图。

  山海共鸣唱大戏 厦龙合作谱新篇

  ——解读《厦门龙岩共建山海协作经济区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九届九次全会精神和实现“百姓富、生态美”的战略部署,扎实推进山海协作,厦门市与龙岩市经充分协商,通过充分发挥合作双方比较优势,开创“政府搭台、企业唱戏、市场运作、产业协作、管理合作”的区域合作新模式,决定在龙岩市共建厦门龙岩山海协作经济区。

  日前,《厦门龙岩共建山海协作经济区实施方案》已正式出炉。《方案》显示,合作区位于省级经济开发区——龙雁新区,规划面积约35平方公里,分三期进行。一期为龙雁新区雁石核心区3.44平方公里,二期、三期为白沙-苏坂工业区(龙台产业园)约32平方公里,合作区合作期限30年。

  政府主导,市场运作

  厦门、龙岩共建合作区将为两市加快发展形成新的增长点,注入新的活力。合作区的共建将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原则,既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又要加强政府引导,经济事务管理由厦门市为主负责,征地拆迁以及维稳计生等社会事务管理由龙岩市负责。

  体现在机构设置上:厦门市与龙岩市分别成立以市委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合作区工作领导小组,同时建立市际联席会议制度,以加强对山海协作各项工作的领导和协调。此外,龙雁新区还成立推动合作区专责组。由厦门市主导设立合作区党工委及管委会,负责合作区行政管理、规划建设、开发运营和招商引资工作。厦门市选派干部挂职龙岩市级副职领导并兼任合作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龙岩市选派干部担任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管委会内设机构中,经济管理部门正职由厦门市派出,社会事务管理部门正职由龙岩市派出。

  体现在管理经营上:厦门市主导合作区开发、建设和运营工作,实行企业化经营、市场化运作。按照“独立核算、企业化管理、市场化运作”的原则,由厦龙双方按照一定出资比例,联合组建合作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统筹负责合作区开发、建设、运营工作。首期启动区由厦门方出资设立的开发公司负责开发,后期由该公司联合龙岩方增资扩股后进行开发建设。合作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由合作区管委会负责管理。
优势互补,互利双赢

  以海带山,以山促海,只有优势互补、真诚合作,才能实现互利双赢。合作区的共建立足于通过推动两地资源优化配置,积极发挥厦门在管理、资本等方面的优势,以及龙岩在自然资源、劳动力成本等方面的优势,推动双方产业结构调整、转型升级、提升总量,增加就业、改善民生,实现共同发展。

  合作区管委会将根据两地资源优势、产业发展的实际需要,结合合作区产业发展定位,统筹制定合作区产业发展指导目录,并鼓励在合作区开展促进产业结构提升、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各项创新业务。

  合作区单独设立财税机构,负责统筹管理合作区财政税收业务;设立国家金库合作区支库,税收实行依法征收,就地缴库。合作区内的土地出让收入,以及由于交易产生的契税和耕地占用税等全额补助合作区投资公司,专项用于合作区的开发建设。

  源自合作区的税收收入地方留成部分,头5年内全部留存合作区管委会,专项用于合作区的开发建设,第6-10年另行商定,其余合作期限内由合作双方按5:5比例分成。合作区内实现的非税收入除按政策规定应上缴省级以上部分外,其余部分亦对照地方留成部分进行分成。

  合作区内的各项主要经济指标数据由两市按5:5分享,其他统计数据则列入龙岩市统计指标。合作期满后,合作区移交给龙岩市管理,此后合作区所产生的税收、生产总值(GDP)、工业产值等全部归龙岩市所有。
产城融合,封闭运作

  合作区是厦门、龙岩开展山海协作建设的一个新的平台。不仅限产业领域的合作,而是与龙岩的城市升级、新区开发紧密相连。合作区坚持产业发展与城市发展互为依托、相互促进,开发建设进行封闭运作,确保合作区良性开发、有序发展、产城融合。

  《方案》要求,合作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作为合作区开发、建设和运营的主题,应积极探索国有资本主导跨区域经营的新路径,为推动合作区良性发展、实现互利共赢探索经验、提供示范。

  合作区开发建设以整体规划、分步实施、滚动开发为原则,实现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可持续发展。为确保合作区开发建设投资资金持续、稳定,合作双方应当创造良好的融资环境,共同争取国家对加工贸易梯度转移承接地给予的国开行开发贷,以解决合作区开发建设融资问题。

  此外,《方案》还要求,合作区红线外的市政设施和公共配套设施,以及穿越合作区的骨干路网由龙岩市负责投资建设,并需确保满足合作区开发时序及技术规模需要。合作区周边区域开发建设应当与合作区开发建设在时间、空间上做好衔接。目的在于将合作区建设成为现代产业和生态宜居相结合的经济合作区,真正实现产城融合。

  规划先行,项目带动

  山海共建经济区是区域合作的创新举措,要在实践中摸索、不断完善,努力实现预定目标。合作区建设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注重保护生态环境、集约节约用地;突出建设一批符合产业政策和产业布局的大项目、好项目。

  合作区按照“整体规划、市场运作、分步实施”的原则,努力实现“一年打基础、三年拉开框架、五年初见成效”的目标。合作区的总体规划、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及产业发展等各类专项规划由龙岩市全权委托合作区管委会负责组织编制、审定,两市规划部门予以指导,报经龙岩市人民政府程序性批准后,由合作区管委会负责管理实施。在合作区合理规划产业用地和生产服务、商贸服务、生活配套用地比例,其中商贸服务、生活配套用地约占30%左右。

  《方案》要求,龙岩市在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等时应充分考虑合作区规划建设需要,保障合作区规划建设工作顺利推进。

  在时间进度方面,合作区今年先行开发建设雁石片区的首期启动区,年底前争取取得开发建设和招商引资工作的初步成效,同时着手编制控制范围内各项规划。
厦龙山海协作经济区工作大事记

  2013年8月,省委常委、厦门市委书记王蒙徽率厦门市四套班子在龙岩召开山海协作座谈会,提出“思路对接、项目对接、机制对接”的工作要求;

  2013年12月,厦门市副市长康涛、龙岩市副市长张斯良带队前往江苏、广东实地学习考察;

  2014年1月,省委常委、厦门市委书记王蒙徽专门听取龙岩市委书记黄晓炎、市长池秋娜关于共建经济区初步设想介绍;

  2014年2月,龙岩市长池秋娜带队赴广东顺德清远(英德)合作区,学习共建经济合作区的经验做法;

  2014年4月初,厦门市专门组织规划调研组来龙岩对厦龙山海协作经济区(简称合作区)选址开展调研;

  2014年4月18日,龙岩市委常委会议专题研究合作区建设工作;

  2014年4月-5月,龙岩市委书记黄晓炎两次专程前往福州向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汇报合作区建设相关工作、争取政策支持;

  2014年5月上旬,龙岩市长池秋娜赴福州与省直有关部门进行对接,提出支持合作区建设的相关事宜;

  2014年5月15日,合作区首期启动区完成征地任务;

  2014年5月20日,省政府批复同意设立厦门龙岩山海协作经济区;

  2014年5月28日,厦门-龙岩山海协作工作座谈会召开,省委常委、厦门市委书记王蒙徽,龙岩市委书记黄晓炎分别在会上讲话,部署合作区共建相关工作。
厦龙合作区项目进展顺利

  本报讯 昨日,记者从龙雁新区了解到,自今年5月20日厦门龙岩山海协作经济区获得省政府批复以来,近期不断有各地客商前往合作区参观考察、对接洽谈。

  5月27日,来自厦门的10多名客商慕名来到合作区考察。据了解,这些客商主要由厦门知名企业家及厦门市各大商会负责人组成。他们了解到厦龙合作区获省政府批复后,第一时间组团来到龙岩,进行实地考察,抢占商机。在实地走访厦龙山海协作经济区和龙雁新区规划馆,认真听取新区招商政策后,客商们对投资经济区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与客商纷纷来访相对应的是,合作区各项工作也正快速推进。据了解,5月30日,统筹负责合作区开发、建设、运营工作的龙岩市厦龙经济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已办好工商、税务手续,目前公司人员已进驻办公,后期还将视工作量的增大而逐步增加人员。

  记者从龙雁新区了解的数据显示:截至目前,合作区首期启动区工程进展顺利,已完成挖方、填方各4万立方米,开辟出两条施工便道,完成三分之一的场地清表、整理;46个机械操作工和管理人员,28台机械(铲车、挖掘机、土方运输车等)正在工地现场繁忙建设。此外,得益于龙雁新区管委会的服务支持,施工单位的现场临时设施及办公用房等也在5月底前全部搭设完成。

  作为合作区所在地,龙岩市要求龙雁新区要全力做好后勤保障工作,确保合作区建设顺利推进。目前,龙雁新区管委会每天都派专人与厦门方对接,对现场施工过程中碰到的问题进行商讨,共同推进项目进展。

  合作区实施方案有关规划内容显示,预计今年年底前,合作区首期启动区的企业将全面入驻,并开工建设。
省政府给力支持

  合作区优势凸显

  本报讯 日前,省政府以《关于厦门龙岩加强山海协作共建经济区的批复》,同意厦门、龙岩两市共建山海协作经济区,且原则同意两市联合上报的《厦门龙岩共建山海协作经济区实施方案》。省政府在批复中,明确了十条意见,同意设立正处级单位合作区管委会,隶属龙岩市管理,同时,就政策保障方面给予合作区充分支持。

  根据批复,合作区享受国家支持原中央苏区、革命老区的政策,享受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山海协作的八条意见》以及低丘缓坡地利用试点、山海协作产业园区等相关扶持政策。合作区需省级审批的项目,省直有关部门优先办理审批核准备案手续;支持合作区内的重大项目列入省重点项目。合作区开发建设涉及的林地报转、农转用指标由省直相关部门按建设进度和实际需求,分期分批,优先审批、重点保障。

  在金融政策方面,省政府对合作区的支持力度非常大。批复中明确,合作区自产生财政收入之日起5年内,涉及省财政体制分成部分全额返还给合作区管委会,专项用于合作区开发建设。支持各类银行机构加大对合作区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支持厦门银行等厦门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在合作区内设点,支持合作区现有符合条件的银行机构升格,支持适时在合作区内单独设立小额贷款公司等金融机构。同时,省委、省政府给予龙岩市的各项发展扶持政策适用于合作区。合作区入驻企业和项目,同等享受省级财政各项工商发展扶持资金支持。

  除此之外,省政府还在批复中明确,合作区同等享受厦门市、龙岩市出台的支持园区发展相关政策措施。

来源:闽西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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