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5月23日讯 记者从莆田市质监局获悉,日前国家质检总局发布2014年第55号公告,批准莆田荔枝为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自2014年5月16日起实施保护。莆田荔枝产地范围为莆田市荔城区西天尾镇、新度镇、黄石镇、拱辰街道办事处;城厢区华亭镇、凤凰山街道办事处、灵川镇、东海镇、霞林街道办事处;涵江区梧塘镇、白塘镇、涵西街道办事处、涵东街道办事处;仙游县郊尾镇、枫亭镇共15个乡镇街道办事处现辖行政区域。
据悉,截至目前,莆田市已获得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达5个:南日鲍、莆田桂圆、莆田荔枝、度尾文旦柚。
来源:东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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