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新闻网讯 记者17日获悉,省政府办出台关于推进海峡股权交易中心建设的若干意见:优先支持在海峡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交易的企业申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向全国性资本市场转板或赴境外资本市场上市融资;打造形成独具特色的“台资板块”;挂牌交易企业优先纳入省政府出台的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相关专项基金和优惠政策范围。
将建全省统一林权交易市场
海峡股权交易中心是省内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权集中登记托管和交易机构,于去年12月在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开业,主要为企业提供股权、债券、林权、排污权等权益类产品及其他金融类产品的托管、交易和融资服务。
中心要创新推出排污权交易产品,为企业排污权流转提供场所、设施、信息集散、投融资和交易等服务;逐步建立全省集中统一、规范有序的林权及相关产品交易市场,推动林业资源有效配置;探索小额信贷资产收益权、信托产品受益权、应收账款收益权等特定种类资产证券化产品和融资租赁资产的确权、交易服务。
中心要构建集企业征信、信用评级、信息发布、项目融资等功能为一体的中小微企业信息服务网,推动设立中小微企业发展基金、担保补偿基金、引导基金。
形成独具特色“台资板块”
中心要建设两岸金融合作先行先试平台,探索引入台湾上柜、兴柜模式,为台资企业提供财务顾问、投资融资、收购兼并、资金运作等服务,吸引更多台资企业在海峡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交易,形成独具特色的“台资板块”。
挂牌交易企业可获奖励或补助
今年省财政安排3000万元资金,与海峡股权交易中心共同建立“小微企业发债增信资金池”,为小微企业利用债务工具融资提供增信。省直有关部门和各级人民政府可结合实际及市场发展需要,对在海峡股权交易中心进行挂牌交易、排污权交易、林权交易的企业和其他参与主体,给予适当奖励或补助。
海峡股权交易中心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将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和工作协调机制。在海峡股权交易中心登记托管的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发生股权变更、质押等事宜,由海峡股权交易中心根据与该企业签订的相关协议,无偿帮助企业到其注册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股权变更、质押登记等手续。
完成股份制改革的未上市地方法人金融企业,要将包括内部职工股在内的全部股份集中登记托管到海峡股权交易中心。在海峡股权交易中心挂牌的企业,优先纳入省政府出台的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相关专项基金和优惠政策范围。可由当地政府按照当地企业上市有关规定给予同等政策优惠。
来源:福州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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