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起福建省财政每年安排500万元扶持商标品牌建设


时间:2013-11-27





  福州新闻网讯 记者26日从省财政厅获悉,从今年起至2018年,省级财政每年都将安排500万元商标工作经费,由省工商局用于涉及商标宣传培训、重大案件查处、专项执法行动、海外维权、对外交流、表彰奖励等工作。

  据悉,对被工商总局新认定的驰名商标,省财政将一次性给予30万元奖励,新认定的驰名商标已依据其他优惠政策获得更高数额奖励的,不再给予重复奖励。

来源:福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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