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界指两岸经贸合作为两岸律师提供更大发展机遇


时间:2013-09-22





福建新闻网厦门9月21日电 海峡两岸共同主办的第四届海峡律师论坛21日在厦门开幕。两岸律师代表200余人参会,就“两岸金融中心”、“物流行业中的律师服务”及“两岸公司、合同、劳动法律制度比较研究”等方面内容进行了广泛、深入的研讨。

大陆司法部律师公证工作指导司司长杜春致辞称,随着ECFA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的实施和后续商谈的不断进展,特别是两岸服贸协议的签订,在新的形式下相信两岸律师齐聚厦门,借此平台定能形成新的思路和共识,必将对推动两岸交往合作产生积极的影响和作用,推动两岸律师交流合作向更广泛、深入、持久迈进,结出更加丰硕的成果。

  “推动经贸合作,实现两岸共赢”,是本届论坛的主题。论坛上,两岸律师协会负责人士都认同两岸经贸合作为两岸律师提供更大发展机遇。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长王俊峰说,ECFA早收清单的实施为两岸法律界合作提供新的机遇,在和台湾同行的交流中,感受到他们和大陆律师一样对两岸经贸合作、法律深层次交流合作有很多期待。台湾律师公会联合会理事长林春荣表示,相信论坛能推动两岸经贸合作,实现两岸共赢。

  伴随两岸经贸合作的深化拓展,大陆司法部近年来出台多项措施,促进对台法律服务业开放和两岸律师交流合作。其中,自2008年起开放台湾居民参加大陆司法考试,取得法律执业资格可以在大陆申请从事律师职业的措施实施至今,3102名台湾居民已参加大陆国家司法考试,有203人通过考试,有部分台湾居民已获准在大陆执业。

  “这项措施有利于两岸法律人才的培养和交流,已在大陆执业的台湾居民,凭借他们熟悉两岸法律的优势,在促进两岸经贸往来及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方面发挥着独特作用。”杜春说。

  目前,7家台湾律师事务所已在厦门、福州两个试点城市设立了代表机构。杜春透露,“并有两家还在审批中”,这“为台湾律师更直接更便利的服务两岸经贸往来,服务两岸人民提供了新的平台”。

  作为论坛主办方之一,台中律师公会理事长林志忠表示,对大陆律师入台持“正面看法”,大陆沿海区域已经很多开放市场给台湾律师,“我们没有理由把门关起来”。

  杜春则进一步建议,大陆全国律协和台湾律师全联会加快协商建立制度化常态化交流合作机制,为深化密切两岸律师业合作发挥好桥梁纽带作用。他也表示,希望进一步加强、深化大陆司法部和台湾法务部门之间的沟通与合作,积极创造条件,加快两岸法律服务业的双向开放,共同致力推动两岸律师业发展和合作。

  由厦门市律师协会、社团法人台中律师红会、彰化律师公会等共同主办的海峡律师论坛创办于2010年,至今已在厦门和台湾举行了三届。

来源:福建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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