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二级以上医院将实施基本药物制度


时间:2012-04-11





近期哈尔滨“砍医案”等医患矛盾事件频发。笔者昨日获悉,广东今年将出台《广东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办法》,推动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和医疗责任保险,促进医患和谐。

  昨日,广东省卫生厅先后召开全省医政工作视频会议、全省“三好一满意”工作视频会议。省政协副主席、省卫生厅厅长姚志彬在会上透露,广东今年将在二级以上医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控制医药费不合理上涨。

  今年医改的关键是公立医院改革这个“硬骨头”。姚志彬表示,要以县级医院为重点,逐步推开公立医院改革。今年全省选取25个人口较多、基础较好的县(县级市)先行试点,以破除以药补医、建立完善补偿机制为突破口,推进县级医院综合改革。

  姚志彬说,以药养医体制推动了医药费用的不合理上涨,造成药品滥用,扭曲了医务人员行为,必须根除。对于很多县级医院担心取消15%药品加成后医院收入会出现“窟窿”,他表示,关键要建立起政府主导的公立医院投入机制,各试点地区要通过增加政府投入、合理调整医疗服务技术价格等,弥补取消以药养医体制后公立医院形成的政策性亏损,保障医疗卫生机构的正常运转和健康发展。

来源: 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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